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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7-23 11:14:28| 人氣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WHERE’RE ALL THE BF G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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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用BF表示男朋友。那時候覺得真是個炫的縮寫,初中的時候,閃閃躲躲的喜歡上了一直喜歡我的男生,那時候覺得愛情真是神秘,因為根本同學三年來,說不到兩句話,每天上課見面時卻都緊張的好像是要去參加高中聯考。所以在高中聯考之後,他首度打電話給我,問我考得好不好,到現在還記得一清二楚電話兩端緊張的心情。

不過七年之後,我恨他入骨,恨他擔任我的初戀情人不夠負責任,竟然半路落跑,留下我滿街找他,一直到現在,我都相信情人是會跑掉的,只是遲早的問題,每個情人都有「他」的一面,都有遇到壓力就逃跑的習慣。

用新聞報導的說法,截至目前為止,這段戀情已經有十五年歷史了,很巧的在昨天遇到了他同系的學弟,我忽然想起他,沒加思索的脫口而出說他是我的初戀情人,其實我已經很努力的想要忘記這個人,沒想到竟然會這樣的形容他,其實只需說,他是我同學。

「同學」就足夠了,曾經我是這樣告訴自己的資料庫。

愛一個人,是因為他是第一個吻我的人,那種濕濕的感覺到現在還是記憶猶新。恨一個人,也是因為如此,覺得他背叛了不只有我,還有那時候計劃好好的未來,我們在十九歲的時候就取好了小孩的名字,還有同學送我們小雨的衣服,小小的衣服褲子,跟小小的襪子,到現在還跟我一歲時穿的小橘裙子收在一起。

如果要跟著江湖走唱,這段經歷可以寫進一首歌。然後歌手唱,我在旁邊擺動亮閃閃的拉拉球,扭著屁股,大家笑得很開心,而我第一次聽時,應該會流淚。

這首歌的動作應該是,轉啊轉,來個向舞台下跳,把汗甩到台下的每隻接我的手中。

台長: show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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