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結婚的同事,捧著去年我發出去的喜帖來問,該怎麼設計自己的帖子好,我這才大夢初醒的警覺,自己,原來已經結婚快五個月了。
粉紅色的喜帖裡面,是我寫的詩,封面上的緞帶和蝴蝶結,是我一個個在燈下打出來的。
那時候,每天上完班就在燈下打蝴蝶結,這大概是整樁結婚過程中,我唯一做的最專心的一件事。
話說去年八月,當時還是男朋友的老公,跟著一個義診團,千里迢迢跑到亞馬遜河一整個月,我一方面擔心他在叢林裡的安全,一方面暗自竊喜,小別的感覺,自由中含帶著思念的甜蜜,還真不錯。
等他回到台灣,還沒過幾天情侶生活,他那一年住在大陸超過半年的爸媽,也回了台灣,而且,簡單明瞭的”通告”說是已經幫我們選好了十月二十六好日子結婚,等我們行完結婚大禮,他們要再回大陸逍遙。
那時候,已經是九月初。
速戰速決的老人家,連宴客地點都已經訂好了。本來就有結婚打算,可是一直嫌麻煩瑣碎拖啊拖的兩個懶蟲,這下,簡直是趕鴨子上架。
於是,拍照,訂餅,減肥,全都兜在一塊趕著做,他的同事和我的同事,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在聽到我們的結婚日期時,瞇著眼睛,自己為很了解的問:這麼趕,懷孕啦?
在一片混亂中,我還維持著一貫浪漫的少女情懷,精心挑選了喜帖和喜餅,彼得兔的喜餅,精緻的小點心和蛋糕,獲得不少讚賞,至於喜帖,更是自己一手設計題字,慚愧的是,除了這兩件事,其他都有點草草了事。戒指,婚禮中該送給對方的皮件飾品,全是同一天,下班後,用不到半小時的時間在同一家百貨公司裡買來的。其他諸事,更全權交給雙方父母打理。簡單的說,就是什麼都沒管。只在結婚那天,到現場去當了一場木偶人。一邊覺得好玩,一邊又覺得頗無聊。好像演戲一樣。
因為宴客時間在中午,啥都沒吃,晚上,兩個人還跑去大吃了一頓泰國菜。就這樣,把結婚這件事完成了。
不過,原本力求簡單想想隨便蒙混過去的我們,莫名其妙卻把整個結婚過程弄得一派正經隆重,訂婚結婚歸寧總共盛裝打扮了三次,真是越玩越入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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