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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設充電站普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應納入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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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設充電站普及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應納入試辦

 更新日期:2011/06/26 00:07

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理事長郭清竹表示,環保署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主要針對電動機車,卻把使用率比較高的電動自行車(或者電動輔助自行車)排除在外,這很可惜;若要試辦電池交換營運系統,照道理應該同時將電動機車及電動自行車納入試辦項目,甚至電動自行車更應優先補助,這才是正辦,不只有助於電動車的全面普及,也比較容易達成設立電池交換站的目標。

郭清竹強調,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是一個相當不錯的政策構想,既方便電動車騎士,也可以大大提高普及率,可若要開始試辦上路,有一些觀念問題,應該要先加以釐清,否則將來恐怕不容易看到實施效果,而主要原因,就是卡在應該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問題上。

他說,就他了解,目前全台現有電動機車總數量不過數千輛而已,以台灣這麼大的面積,「平均利用率根本就不夠」,沒有達到經營效率,將來電池交換站建置好了之後,短期之內,所投資的成本恐怕很難回收,因為一旦開始營運,一天之內進行交易的電動車能有多少,能有二、三輛嗎?

秞板、高設點不夠方便

對於環保署計畫一開始先在板橋、高雄各設置一個示範運行的主系統,然後再逐步來推廣,郭清竹指出,以這兩個地方來說,電動機車使用數量並不是很多,尤其,將來交換費用是多少還不清楚,另外,若交換站距離電動機車車主住家太遠,就方便性而言,車主也會認為「划不來」,這就好像目前政府獎勵使用油氣雙燃料車,遭遇加氣站不夠普遍的問題一樣。

他直言,若依照環保署目前規劃,要讓電動機車電池交換系統正常營運,那將會是五、六年以後的事情,因為若電動機車應用率沒有出來,則設立電池交換站是不是要用來「養蚊子」,即使民營的單位想要設立交換站,也根本沒有這個經營價值。

秞老弱婦孺都愛用

他更進一步分析,除了電動機車之外,目前市場上,還有另一種屬於免駕駛執照,免掛車牌的電動自行車;依據普及率推估,電動自行車大約是電動機車總數五、六倍多,而且,電動自行車不只符合台灣地理環境,包括老人、婦女,以及外籍新娘也都很喜歡使用。可是,同樣是電動交通工具,為了落實節能減碳,環保署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不應指定電動機車,忘了電動自行車。

他說,政府(經濟部工業局)推動電動機車訂下四年十六萬輛的目標,可惜二、三年過去,目前使用量頂多一萬多輛而已,以這樣的數據根本不具任何效率。因此環保署政策應該稍做修正,那就是凡是屬於電動車就應該給予獎勵,這才是辦法,不能把重點老是放在電動機車,何況電動機車與一般機車一樣要掛牌,但所能發揮的效率只有一般機車的百分之三十而已。

他還說,一般電動機車續航力大約只能跑三十公里左右,免駕照的電動自行車續航力一樣可以跑上三、四十公里。另,依照政府規定,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是低於二十五公里的慢車,可在市區當中,二十五公里的速度也已經足夠。反觀,電動機車想要跟上一般用油機車,速度效能跟不上,若要推廣電池交換營運系統,沒有納入電動自行車,只推電動機車,真有那個價值嗎?

他認為,若能將兩個車種都納入試辦,應該比較容易達成交換站設置實際需求與目標,否則電池交換站恐怕也很難建置起來,不要說四年要達成十六萬輛的推廣目標,即使是十年,恐怕一樣達不成目標。他笑說,環保署近年來積極推動落實節能減碳,可若要能達成電動機車推廣目標,最好是先釐清「蛋生雞」還是「雞生蛋」的觀念,然後對症下藥,才能讓試辦計畫竟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6/128/2tym6.html

台長: 台灣電能車輛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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