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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4 14:37:44| 人氣1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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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建會倡5項BSD豁免 盼港人公司可免 法律界:易被鑽空子

【明報專訊】政府上月出招重挫住宅樓市交投,地產建設商會(下稱地建會)昨日針對買家印花稅(BSD)提反建議,要求5情況下豁免BSD,包括公司董事或股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購入住宅可豁免。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此建議存在漏洞,容易被人鑽空子,若香港居民成立空殼公司購買物業,再將公司股權出售予境外人士,BSD便形同虛設。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重申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前日的說法,指會詳細看商會建議書才表達政府看法。港府一直指出,以公司名義買樓的做法,難核實購買者身分,若豁免會有很多漏洞,影響BSD效用。

要求豁免3000萬以上豪宅

地建會昨日針對BSD向政府提出5項豁免條件(見表),包括港人成立的公司、3000萬元或以上豪宅。同時針對發展商收購舊樓重建,地建會亦提出樓齡40年以上住宅豁免BSD(詳見另稿)。地建會又要求BSD設「日落條款」,即若干年後自動失效,要延續則要先經過審慎檢討。另又建議政府同時推出措施助首次置業人士,包括免繳印花稅及提高按揭成數至八成或九成。

地建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指出,理解政府在非常時期有非常政策,但出招應對症下藥,不能藥石亂投,否則影響大局,令海外投資者對本港自由市場失信心。他又指出招後住宅交投急挫八成,隨時牽連其他行業,如地產代理界可能有三分之一從業員面臨失業。他希望政府詳細考慮地建會意見,若收不到回應,將再向會員徵收意見。

「本地公司」控制人或非港人

對於地建會建議,公司董事或股東為香港永久居民應獲豁免BSD,而有關董事或股東須於公司周年申報表中,自我聲明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此做法存在很多漏洞(見表)。律師梁永鏗說,不少本港註冊的公司,董事或股東只是受託人,背後真正控制的另有其人,不能排除一間董事及股東為香港永久居民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其實是內地人。另外,若有香港永久居民在本港成立空殼公司用以購買物業,再將該公司股權出售予境外人士,也可成為避稅途徑。

大律師陸偉雄亦對建議持保留態度,他指出地建會的建議未講明,公司須有多少比例的董事為港人,或多少股權由港人持有才可豁免。若公司有多個董事或股東,其中只一人為香港永久居民,其餘皆境外人士,獲豁免便不合理。根據建議,公司董事或股東只需於周年申報表中自我聲明為香港永久居民,陸指這自律要求很難杜絕作假。

梁志堅:政府勿藥石亂投

陸偉雄又表示,不認同價值3000萬元以上的豪宅獲豁免,認為此舉鼓勵炒樓。他同時反對地建會就BSD加入「日落條款」的建議,因目前尚未知樓市何時可達至平衡,現時加入「日落條款」,定明一段時間後措施完結,實屬言之過早。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124/gga1.htm

台長: 就諦學堂 - S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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