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PChome| 登入
2012-11-06 20:16:30| 人氣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電郵員工報貪污設限 教育局廉署急澄清

【明報專訊】教育局上周向全體員工發出電郵引起爭議,該局稱因應廉政公署要求,員工必須透過該局向廉署舉報貪污罪行。有收到電郵的教師團體擔心,當局有限制員工舉報之嫌。不過廉署昨晚澄清,公務員可直接向廉署舉報。鬧出風波的教育局「補鑊」,表示會再發電郵予員工,澄清員工仍可以自行去廉署舉報,否認限制員工。

電郵:須透過局方舉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昨日收到教育局內的教師團體通知,指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行政)劉潤霖在上周一(10月29日)向全體員工發出電郵。該電郵指廉署最近要求把所有與貪污相關的涉嫌罪行,透過單一的部門聯絡人轉報廉署,以便該署更有效地把案件分流和處理,「有鑑於此,由即時起,所有以公職/個人身分得知該類罪行得悉貪污罪行的公務員,均須透過首席助理秘書長(行政)向廉政公署舉報相關罪行」。

涂謹申認為此做法匪夷所思,因為舉報貪污非常敏感,若限制員工必須透過第三者舉報,有走漏風聲或者泄露舉報人身分之風險,第三者亦可能隱瞞事件。

教局廉署:仍可直接舉報

廉署昨晚回覆查詢時澄清,早前曾接觸教育局,提醒該局如有以部門名義轉介的貪污投訴,應透過指定聯絡人轉交廉署,以增加處理效率。廉署強調公務員可選擇直接或透過所屬部門向廉署作出貪污投訴。

涂謹申﹕指定聯絡人不妥

教育局回應時則解釋,涉事電郵所述的舉報安排,並非表示員工不可直接向廉署舉報,就一些不宜透過局方舉報的情況,員工仍可直接向廉署舉報。教育局稱為釋除員工疑慮,局方將另發電郵澄清。

不過涂謹申認為,即使廉署並無限制公務員必須經部門才能舉報,但根據廉署的回覆,廉署要求政府部門須透過指定聯絡人把個案轉交廉署,此安排仍有不適當,認為根本無需要由指定人士集中處理舉報,此舉反而令更多人知悉該舉報個案,增加泄密風險,他將促請廉署取消上述安排。

文章來源明報新聞網http://news.mingpao.com/20121106/ggb1.htm

 

台長: 就諦學堂 - SAM
人氣(15)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