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2-10-27 09:00:00| 人氣2,5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推薦 1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鹿港的人群廟---興安宮、南靖宮、三山國王--鹿港遊PART9

鹿港系列進行到第9篇,此篇的3間廟宇都是特定籍貫的人興建聚集的廟,故稱人群廟。南靖宮位於埔頭街,新祖宮和公會堂之間,為漳州南靖人的廟宇,奉關聖帝君。建於乾隆48(1783)年,單間二進。最近一次重修是民國58年(1769)



前殿對聯是陳百川的字跡,義凜春秋匾(歐陽錦華1970),義勇凌雲匾(陳百川1971) 



威鎮南方匾(曾吉慶1970)  曾君出資整修後殿



****************
中山路上的三山國王廟,建於乾隆2年(1737) 屬於客家人的人群廟。原位於中山民權路口,日本時代因街道改正,信徒遷建於現址。昭和年間拆除不見天街,國王廟的山門和拜殿被拆,而呈現在的格局



如今客家移民遷往內山或變成福佬客  香火較不旺



三川門版的圖樣和配色鮮活  不同於閩人廟宇



海東霖田匾 (乾隆2年)  國王古廟匾(光緒4年)



乾隆55年 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碑記  (說明和碑文引自台灣記憶) 碑文下半風化比較嚴重清乾隆五十四年(西元一七八九年)福建巡撫徐嗣曾明訂鹿耳門海口船隻往來規費在案,鹿港海口卻以該處未曾勒碑示禁而有重索強捐的弊端發生。彰化縣粵籍士紳遂稟請官方給示勒石,嚴禁鹿港廳口胥役重索規費,悉照鹿耳門舊例。



欽命福建提刑按察使司管臺灣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帶、加二級、紀錄四次萬,為呈懇示禁等事。
據彰化縣粵籍監生徐道□□□□霖、廖□、監生徐英和、邱子標等呈稱:「穰往熙來,開津有符節之典;柔遠寧邇,仁政無疆界之□。□□離府,窵遠郡南,府城較近。緣四十八年鹿港開設口岸,原議船隻商客往來章程,□□鹿□□□,例無異□。南路粵民回籍,由鹿耳門出海,經郡城舖民鍾國文、職監賴九隆等上年十一月間呈蒙撫憲徐□□□仁憲給示,諭飭各口書,依照□例,止得紙張銅錢二百文,不得多索,勒石郡治在案。而鹿港口書以該處未曾勒石示禁,粵民給照回籍,每名索銀六七□□□□□□,北路粵民回籍重費,情景□慘,難□□□。□□□□請鹿港開口,原為利商便民起見,是□一切章程,悉依鹿耳門舊例,□□□□□□□□□□循持守,敢于重索照費,殊非大憲奉□開口本意。理合抄黏郡治鐫□告示,瀝情稟□□□,□念南北粵民均屬一體,恩□示禁,以□鹿港勒石,永垂遺愛,感戴不朽」等情。
□□□查乾隆五十三年十一月初三日,奉巡撫□□□□□監賴九隆、鋪民鍾國文等呈請,粵民由鹿耳門回籍,□□掛驗,乞准示禁口書加索照費等情,□□□道給示永禁等因。業經出示嚴禁,并准其勒石永禁在案。
茲據該生等具呈前情,除□准照鹿耳門一體勒石示禁外,合行出示勒石□□。為此,示仰鹿港廳口胥船鋪人等知悉;嗣後凡閩、粵民由鹿仔港回籍,謄給□□,遵照鹿耳門舊例,無論士庶搭配,一概不許藉端留難,捐索規□。倘有不法口胥,敢於示禁之後,復萌故智,□索□民,一經察出、或被告發,立即嚴行拏究,按法重治,決不寬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初□日,給臺府總理職員賴九隆、邱子標等。 



石香爐  照片左側的石柱引起我的注意 



近拍才知道是清道光年間的石柱  媽呀  道光年間的石柱放地上墊雜務櫃??不能重新豎立嗎?這樣不是對待古物的方式吧?

************************
興安宮為鹿港最早的媽祖廟 ,創建於康熙年間在昔日碼頭邊 。為福建興化人的廟 



廟柱上的石獅據說曾失竊,現在這個應該是復刻品 廟宇的燕尾插入隔壁民宅牆壁



就算是假日也是訪客稀少  一般人去鹿港大多去舊祖宮和老街







廟宇深遠狹長



媽祖神像為木雕軟身



據說是清咸豐年間的神桌



慈航普渡匾(光緒13年1887) 蘭陽信士 柯春榮 柯清泉 敬獻



奠安山海匾(咸豐2年1852) 興化籍士紳敬獻




興安宮為街屋式廟宇
 歷年雖有重修,但因興化人人數不多,香火不旺格局並無太大變動 



據說廟產碑在儀仗的後面 



興安宮公業示禁碑記 拓本  在廂房 (碑文引自台灣記憶)

賞戴花翎即補清軍府代理中路撫民理番鹿港海防總捕分府龍,為刊立石碑事。
案据鹿港興安宮董事王坤生等稟稱:「窃興安宮者,建自開臺之初,歷有年所。落成之後,置有厝屋柒座,為宮內公業;租賃之款,以作年間祭祀之資。先人設立,後輩相傳,辦理無異。該厝屋基址坐落、四至,前有墾單契据;因戴逆亂後,遺失無餘,僅存簿据為憑。惟近年來,宮內公業,多被土人覬覦,生心圖佔。已往者寔難追究;現存柒間,開單呈電。若不急行稟請給照,恐將來被佔,則祭祀將廢耳。生等均居海外,無不仰沾恩澤。伏乞府念天上聖母祭祀之公業,恩准給予執照;並乞飭承存案,以垂永遠。俾土惡不敢生心覬覦,生等不勝感激之至,切叩」等情。
据此,當經飭据差查稟覆前來,除給發執照外,合立石碑。為此,碑仰閤屬軍民人等知悉;爾等凡有承稅應納興化宮公置地基店屋租稅,遵照認向本宮值年董事承稅;毋得私授短折,藉端阻撓以及持強抗霸。該董事亦宜秉公收稅,辦理宮內春秋祭祀;不許侵漁尅扣,致廢公事。自立碑之後,倘敢不遵,一經察出或被指稟,即嚴拏追賠,決不姑寬。凜之,毋違!此碑。
董事王坤生、陳山、陳興旺、□□□等。
計開店屋住址:
廟後對面店屋一座,直進至尾,天井具全。
廟後左畔店屋一座,二進;天井、樓具全。
廟後右畔店屋一座,二進;天井、廚房具全。
廟前右邊店屋一座,二進。
猪仔市店屋,三橺毗連;內有勒碑為據。
光緒十三年十月 日給。 



新舊廟界碑 




廟旁老屋



樹屋??

台長: 阿蓉的媽
人氣(2,577) | 回應(0)| 推薦 (1)|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台灣旅遊(台澎金馬) | 個人分類: 寺廟 教堂 |
此分類下一篇:沙鹿玉皇殿
此分類上一篇:大甲鎮瀾宮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