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16-01-05 12:56:18| 人氣46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有關今日民進黨立法委員對新北市新店行政生活園區的不實造謠,新北市政府提出強力譴責及嚴正澄清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中華民國0年一月五日 星期二 發行總號第五六七五一頁

公益社即時新聞

採用公益新聞通訊社稿件請冠【公益社】社名 E-MAILs8479.s9667@msa.hinet.net詹招琳

公益新聞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公民時報peopo公民時報公益新聞服務網【修】總統玉照及題詞核發要點交通部中央天氣局預報全球法律資訊網pchome更多政府消息新聞安裝免費黃道吉日農民曆

有關今日民進黨立法委員對新北市新店行政生活園區的不實造謠,新北市政府提出強力譴責及嚴正澄清

公益社記者詹招琳/新北市報導】新北市推動新店行政生活園區都市更新案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辦理,也是中央與各縣市主導都市更新所遵行的法律,其它縣市公辦都更案例的公有土地比例不乏有高達100%者。例如臺北的犁和段93%、基隆的火車站碼頭更新97%、臺南的永康區飛雁新村100%、臺中的臺中州廳100%、高雄的臺鐵高雄港站99%等,都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辦理招商之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政 府主導更新促進地區發展卻被指為圖利,難道要放任大面積公有土地被民辦更新案圈地蠶食?應該用相同標準檢視所有案件。

新北市大面積公有土地主導辦理都市更新,皆依法辦理公開評選實施者,並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30條及權利變換辦法之規定,由實施者先行支付興建成本等費用後,透過折價抵付取得更新後部分樓板,可取得部分均由都市更新審議程序確認,此為都市更新條例明訂的權利變換實施方式,卻硬拗為圖利,無疑是污蔑全國正在推動的公辦更新案,且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法令完全無知,甚表遺憾。

新北市新店行政生活園區更新案目前正在審議程序中,市府將秉持公共利益嚴格把關,市府再次嚴正澄清表示,指控者因為對都更法令的不了解,一而再、再而三的誤導民眾有關公辦都更錯誤的認知,因此,新北市府再次呼籲,勿再不實造謠,混淆視聽。/1050105/


顯示文章地圖
台長: Zhaolin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