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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8 11:30:28| 人氣10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單身有罪] 內政部的單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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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再過幾天, 可能就會被淹沒, 但是我打算把他留在這裡, 順利的話, 三五年後, 還是有人可以看到, 曾經有過這樣的一則新聞。

http://udn.com/NEWS/FOCUSNEWS/IMPORTANT/1036467.shtml

獎勵生育 內政部研擬課徵單身稅

【記者袁世珮/台北報導】

內政部今將邀集相關部會、學者、醫界代表及婦女等團體,討論「獎勵生育配合措施」,由於內政部的方案所需預算龐大,政府財政是否能支應、措施內容是否可行,單身稅更涉及歧視單身者,預料將引發不少爭議。所謂「單身稅」是指「課徵無特殊遺傳疾病且四十歲不婚者單身稅,專款支應鼓勵生育費用」。

我國婦女總生育率已由民國七十年代的二點四六下降至最近十年的一點七(註:指每一婦女一生中的總子女數)左右,再加上結婚率降低、晚婚及晚育現象成趨勢,內政部就人口政策提出「獎勵生育配合措施」,希望以津貼、補助與稅制減免等措施,鼓勵民眾落實「兩個孩子恰恰好,三個孩子不嫌多」的新生育政策。

內政部所擬的獎勵生育配合措施包括提高有偶率、生育養育津貼、幼兒照護、修改所得稅制等項,但這些措施的正當性已引起很大的討論,尤其是所謂的「單身稅」。

「單身無罪!」台大教授王麗容說,人民婚不婚、生不生,都是基本人權,愈文明、愈開發的國家,愈會尊重每個人的生活自主權,沒聽說有那個國家要懲罰單身者。

身兼內政部人口政策委員的王麗容說,結婚或生育與否,是每個人對自己人生的選擇,如果社會缺乏友善的、鼓勵性的生育和養育支持系統,讓人民不敢、不願結婚生子,這是國家的責任,不是個人的責任,政府不該處罰個人。

王麗容說,透過稅制,單身者不能享受許多高扣除額、不能領有津貼,就已經達到國家資源重分配的效果,就已經在「懲罰」單身者了,不該再另外加重負擔。

東吳社會系教授楊孝聽到政府擬課單身稅的單身條款時,大笑三聲。他指出,獎勵生產是一回事,但人民結不結婚,有複雜的原因,政府實在不必管,而且藉稅制作懲罰性的措施,也不是社會福利的精神,也從未聽過國外有類似的例子,凸顯出政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心態,非常不好。

婦女團體與學者均指出,政府應從根本面了解年輕人不願結婚、生育的原因,是生育後的龐大養育責任,因此應該建構完整的社會福利支持體系,只靠一點點的金錢誘因,不足以吸引年輕人結婚、生子。

婦女新知秘書長伍維婷表示,年輕人不願生育,是擔心生下來後的龐大負擔、未來養育的幾百萬開銷,再多的津貼也解決不了照顧的責任。政府要想想女人到底要什麼,婦女福利還有許多該做未做的工作,生育津貼不是最迫切,此政策把女人當成生產工具,但未來的照顧責任依舊在女人身上。

王麗容也指出,婦女光是生育及其後的坐月子,生育成本是內政部所建議的三倍至五倍以上;在養育部分,生活津貼和育兒券也看不到鼓勵的效果,而六歲以下兒童免費就醫,現行的全民健保就已經大部分照顧到,因此毫無意義,「這一點點誘因,難有鼓勵效果」。

王麗容說,女性生完孩子的最大壓力在於養,尤其是托兒,現在多數家庭是靠個人體系支持,即女性辭職回家帶小孩,否則就是老人家照顧,內政部雖然說要增加托兒設施,但沒有目標管理的概念,她建議將托兒費用列入扣除額中。唯有建構完美的社會福利體系,才能激起國人生育、養育的意願。

【2002/10/18 聯合報】

台長: K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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