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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2 16:05:13 | 人氣9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申請註銷後仍繼續營業,要如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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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覆: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申請註銷登記後,仍繼續營業者,除追繳核定銷售額之應納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台長: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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