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什麼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

答覆: 依據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係依據民法總則有關「財團法人」及「公益社團法人」的規定,或依據其他關係法令,經向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成立者。 資料來源:駱金龍會計師(台灣會計師、中國會計師及稅務師)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昇徽會計師事務所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