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意無意之間,我常會打擊自己,我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在攻擊你,這不過是種幻象而已。當然,有時你也會掉進這個幻相,而予以反擊,這就是世界的運作方式。
然而,事實上,我無攻擊你,只可能攻擊自己,因為我投射到你身上的每件事都會回到自己身上。思想本身是一個完美的回力棒,它總是返回投擲者的身上。
那絕對不是懲罰!很多人,甚至那些相信因果輪迴的人,都不了解:沒有人會因為自身的罪而受罰的,他只是收回自己施放出去的東西而已,如此,他才覺察它的存在。若他放出去憤怒,憤怒就會返回到他身上,因為它必須對自己的憤怒負責,他必須收回自己放出的一切。唯有如此,才有釋放他的機會。
這法則相當簡單,我們不必為此而相互攻擊,也不必說:「你又來這一套,渾蛋!我知道你會遭到報應的。」我們不必代天行道,沒有人要我們扮演神的角色。我只須了解:我們會繼續犯錯,直到我們學會自己的課程為止。我們會不斷把各種正面與負面特質投射到別人身上,除非我們願意承認那些正負面特質原是我們自己的。我們將不斷攻擊別人,直到我們看清自己的攻擊為止。
承認自己正在攻擊別人,才能制止這個惡性循環,我說:「好吧,憤怒,我知道你屬於我,我不必再假裝下去,把你當成別人的問題。」這並不是說,我不在表現憤怒。若有憤怒,我有責任把它表現出來,但我必須明白那憤怒是我自己的憤怒,這樣我就不必發洩出去,逮住一個內咎很深的人來接收我的憤怒,然後他再以某種沉默怨懟的方式丟回給我。
我對那個憤怒負責時,就會了解我攻擊的對象是我自己,而不是你。而且,我不會迷失在自己的投射裡,或至少在我負責的那一刻,我不會迷失自己。目前,我們還不可能做到自始至終地負責,也不可能徹底的負起責任,有時我會攻擊,有時則會承認自己在攻擊。當我攻擊你時,我感到內咎,因為我相信我有傷害你的能力。這個內咎會尾隨著我,當你或其他人若正巧在此刻攻擊我,我的內咎就會向你的攻擊接招,這一切簡直詭異的難以理解。
每當我攻擊你時,自己便會感到很惡劣,那使我淪為下一個被攻擊的目標。滿懷憤怒的陌生人在我路過時,會嗅出一個可能的攻擊對象出現了,連德國牧羊犬也能嗅到這個氣味!
每攻擊你一次,便加深自己一些內咎。不信的話,不妨閱讀杜斯妥也夫司基的《罪與罰》。這本小說的作者企圖創造一個完美的罪行,他相信倘若他是為了一個「很好的理由」而殺人,就不會覺得有罪,結果不然。他雖然脫罪了,未被逮捕,但因無法面對這罪惡感,最後不得不自首。那是我們全部必須做的:自首。只要我們攻擊,就必須記住,我們正在定自己的罪。
別再為自己的行為辯護了!我們知道攻擊是無法自圓其說的,所以讓我們負起治癒別人和自己的責任,說:「兄弟,我做錯了,我攻擊你是因為我害怕。我以為我有權力攻擊你,但是我錯了,原諒我,請幫我走回正軌。」當我將自己的攻擊轉變為愛的呼求時,我的兄弟姊妹們才會容許我接近他們,這是和解的表態。
我若承認自己的攻擊並負起修正的責任時,自己的罪惡感就無從建立。我若一味為自己的攻擊辯護並拒絕修正,內咎反而更深了。始終拒絕承認錯誤且不願從錯誤中學習的人,一定會滋生出「慢性罪咎症」,沒有人會毫無理由的甘心成為別人拳打腳踢的沙包,然而,那個理由經常隱藏在內心深處,不可告人。
我對你的每個攻擊,其實都是在攻擊自己,那個攻擊可能以一個非常微妙的批判形式出現。然而,它如果一再重覆出現,就等於不斷告訴我自己:我還不夠好!自尊心不足的人通常就是喜歡批判別人的人,這絕非巧合。愈是批判別人在潛意識裡就愈會批判自己。
所有的投射都會返回原處,這就是內咎的運作法則。再某一層面上,它不願意我們放下攻擊。我們在攻擊別人時,心靈深處多少都會覺得自己該對攻擊負起一些責任。只要意識到這一責任,我們就開始治癒了。我們若還想把它藏在潛意識裡,就會吸引某些事件,迫使我們不只意識到自己對別人的侵犯,而且意識到隱藏在它下面的自我憎恨。
內咎與責任感是互不相容的,內咎抓著傷痛不放,不讓它痊癒,責任感則是邁向治癒的第一步。若要放下自我批判和內咎,我們必須先對攻擊別人之舉負起責任,必須再投射發生之際馬上意識到自己的投射。只要意識到自己的攻擊,我們便能看到隱藏在攻擊背後的原因,我們會看到自己的恐懼、自己的批判和自慚形穢的感覺,我們還會看到自己心靈深處對愛的呼喚。
這正式關鍵所在,除非我們明白自己所有的黑暗不過是在呼求光明,所有的忿怒和傷害都是在呼求愛,否則我們根本不可能開始寬恕自己。我們必須認清這一點,否則上述的覺察都成了自我打擊。這種傷害是不可低估的!我們若把治癒的過程交給小我來處理,必會造成另一種傷害。唯有聖靈才配掌管我們治癒的過程,因為聖靈會一邊肯定我們,一邊鼓勵我們修正錯誤並從中學習。
我不會因攻擊你而成為邪惡的人,你也不會因攻擊我而成為邪惡的人,我們之間的相互攻擊都是來自雙方內在自慚形穢的感覺,都是來自你我覺得不被人愛的感覺。認清這一點,就等於開始祈求恩典了,也就是開始試著以愛心的眼光來觀看一切,即使我們還處身在黑暗中。
只要我還以所犯的錯誤來折磨自己或你時,我們的治癒就無法開始。錯誤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藉由錯誤來學習、成長和改變觀念。只要我能看到這一點,我的人生功課就學得不錯了,而你也是。從此,我才有了前進的踏板,並在這踏板上與人和解與重建。也只有在這基礎上,我們才能真正開始治癒,寬恕所有的錯誤,並感激因錯誤所帶來的種種覺醒。
記住,責任感不會來自小我,內咎才是。內咎會不斷延續我們之間的隔閡,而使得傷口無法癒合,內咎會說:「無論我做什麼,都無法彌補我所犯的錯。」責任感則說:「既然是我劃下這傷口的,我就能癒合它。」辯明兩者的差異是很重要的。
許多新時代思潮被小我利用,淪為懲罰自己和別人的工具,而不是藉它來成長。許多生過重病的人很可能聽過這類無聊的勸言:「你的病是你自己造成的,是你的憤怒帶給你癌症,而且因為你仍執著於自己的憤怒,所以你無法痊癒。」這豈非典型的在玩罪惡感的把戲嗎?那正是小我在散播「自我負責」的錄音帶,那是無法奏效的。
當聖靈來掌管責任感時,它使萬事萬物都活得心安理得,它讓你安心活在癌症或任何困境當中,那些都成了你成長的機會。它不會以外在的標準來衡量進步或退步,它只會說:「在那兒,你會找到內心的平安。」
所謂治癒,不過是說,放下自我批判和對過去錯誤的愧疚。其間包含了負責和寬容,它幫我們釋放了原本就不屬於我們東西。這好比是在洗滌我們批判別人卻還想自圓其說時黏在我們皮膚上的渣滓,它讓我們整個靈魂都浸潤在愛與接納裡。
如此,就會把我們帶到第六招。
摘自 寬恕十二招(尋回真愛的秘訣)
作者 PAUL FERRINI
周玲瑩譯 若水潤稿
奇蹟資訊中心出版
文章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