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的國際書展,除了兩位搶鋒頭的焦點人物之外,還有一個很可笑的話題被拿出來討論:『世貿二館漫畫區”公然展售限制級漫畫,青少年隨手可得”』。
為什麼說可笑,只要是有在看漫畫的人都知道,台灣這幾家漫畫出版社只要是題材稍微社會寫實一點(還比不上電影台播的黑社會片喔),裸露鏡頭超過兩點(跟光華商場滿坑滿谷的寫真集筆差得可遠的了),就得被列為所謂的『限制級漫畫』,跟日本原版漫畫比起來一點看頭都沒有,而且標出限制級字樣再畫出一區展售,已經很仁至義盡了。去過二館之後,在展場的某個角落赫然發現張貼著色情漫畫的海報,這個怎麼沒人拿來討論?飯島愛的自傳上更沒打上限制級字樣,一大堆高國中生興高采烈的買來看,陳議員似乎都視若無睹,各家媒體也都死咬著這件事大作文章,我看到有攝影機在會場要求小孩子拿限制級的書讓他們拍,然後再用剪接的方式作出他們想要的話題新聞效果,如果這樣是所謂的報導真相,我想建議台灣的合法漫畫出版社應該就此收山,直接回去作盜版,雖然無法光明正大參加書展,可是不用花錢買版權,不用修改裸露鏡頭,更不用繳稅,多棒啊!
漫畫業者已經做到基本的自律了,讀者是不是也應該自律?關心這件事的家長是不是也應該管管自己家的小孩子?一股腦的怪出版社,就向上廁所沒瞄準怪馬桶歪,真的太愚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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