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男友賴帳 可舉證借貸關係
未具名讀者問:
多年前我交了個男友,他以結婚、開店的名義,希望以我的信用去貸一筆現金出來。男友叫朋友辦理,結果總共向四家銀行貸款二百多萬元。我以為幫他貸款,他會認真上班還清款項,結果錢下來了,他就改裝汽車,沉迷上網等,改裝的車也因太過顯眼被偷走,最後他連工作也不做,在我家窩一年多。
我和他分手二年了,這二百多萬元,到底該怎麼辦?我是單親媽媽,還有二個小孩要養,銀行已委託外面的公司討債,當初的連帶保證人是他,銀行下來的現金,也全部是他花的,我才拿十萬元左右,要如何讓他一起來償還這筆信貸呢?
律師廖志祥答:
這位讀者的信用貸款屬於消費借貸,妳本人提出借貸,是主債務人,銀行會先針對妳催討還款,但當出現無法還款情怳時,銀行即會向連帶保證人催討,建議妳先向借款銀行了解目前催款還款情形。
銀行會聲請強制執行
依銀行催款慣例,可能會進一步對妳的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若尚不足以還款時,才會轉要求妳前男友還款,若他也沒足夠財產可償還,不足款項仍會由妳揹負。
由於妳們雙方貸款當時的關係是良善的,且妳也同意將借來款項交由他使用,除非妳能舉證與前男友有借貸關係,才可向他提出償還借貸訴訟,要求他清償銀行信用貸款。
記者許淑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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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舉證』有借貸愛到深處不簽據
借據一定沒有寫的啊 可惜了又是一個付出很美好犧牲很偉大
但是又給了錯人的慘例子 人生啊除了有目珠仁外 心裏的心眼也要在關鍵時刻張開一下呢我覺得要不回來了 要看法官怎麼認定吧
這男的應該也乾了,所以才會這樣子吧 打官司的時間夠久了吧
贏了他老兄空空的也拿他沒皮條吧 中間可能財產全部脫光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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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