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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08 13:18:18| 人氣2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當全民健保變成全球健保,破產也只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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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黨明天(編按:11/27)即將在立院強行通過中生納保並補助 4 成的法案鬧得沸沸揚揚,他們的立論是基於人權,對於外籍人士也要一視同仁的照顧。那麼,就讓我們看看現行關於外國人 / 僑胞 / 中國人的納保規定;並且討論一下,用台灣本國人納稅的錢與無數醫護貢獻心力建立起全民健保,為什麼會變成全球健保,搞到現在要倒不倒,只能用刪核和提高保費來支撐吧。

  • 外籍生、僑生的納保狀況

依現行健保規定,外國人在台灣居留滿 6 個月後就可以納保,合法的受僱者更不需要等待 6 個月,自受僱日起參加健保;僑民則是設籍滿 6 個月即可納保。保費皆跟一般本國人一樣,由台灣政府補助 4 成,無受僱者在公所加保,自付 6 成;受僱者由僱主負擔 3 成,自付 3 成。外籍生跟僑生也都可以透過學校納保,外籍生規定同上,自付 6 成;僑生則由僑委會再補助 3 成,自付 3 成 [ 註 ]。

  • 陸生納保的爭議點

另外,因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國籍人士在台只能「停留」,不准「居留」,所以不等同外籍人士辦理。但政府針對中籍配偶放寬規定,在他們拿到國籍之前,就可以依附伴侶或直系血親加保,被依附者有受僱的,自繳 3 成;在公所投保的,自付 6 成。現在,連中國籍學生都要比照中籍配偶辦理,不但可納保,更由政府補助 4 成,只需要自付 6 成。

只要台、中關係一日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規範,就不是一般國與國關係,中國人就不是外國人。那麼通過這個法案就不合理,中國學生來台既不是依親,依法更沒有「居留」事實,現在為了要讓他們納保,強行修改《全民健康保險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後果將不堪設想。想想幾年前的香港,由於太多中籍孕婦去生產,導致本地孕婦要生產時一床難求。現在這樣放寬納保規定,日後大批鑽漏洞取得學生身分來台的中籍人士利用台灣健保進行低價的手術及生產,將是可以想像的!

  • 健保問題中的冰山一角

以現行各國的健保規定來看,都是定位在社會福利的一環,當然是優先照顧繳稅的本國人民。沒有一個國家這麼慷慨的,搞得像全球健保一般,誰來都納保,還人人有補助。甚至讓未繳稅的僑生的自付比例 (30%) 比未受僱而只能在公所加保的本國弱勢族群的自付比例 (60%) 還要低。而這個問題,其實只是健保制度問題中的冰山一角,莫怪台灣健保現在岌岌可危,不斷需要用調高保費、刪減醫院與醫護核銷費用這些手段來支撐。

所以,要救健保不破產,首要是全面改革,重新精算合理的保費。而針對外國人納保部分,第一步當然是擋下週五的法案,不要再放寬中生納保與補助;然後,修法規定未取得國籍者皆不補助、僑生與僑民未繳稅者也不補助 (補助的錢都是台灣人納稅的錢,為什麼要補助外國人?) 最後,應重新精算外國人跟本國人的差別費率 (以彌補稅金短收部分),畢竟,健保主要依靠國人稅金支撐,同一費率太不合理!

  • 取之於民的健保,應用之於民

現行健保有太多不合裡的地方,再不改革,破產也只是剛好而已;更慘的是,會有越來越多醫護人員在這個制度下做不下去、醫院經營不下去,總有一天,台灣會從醫療天堂變成醫療地獄。所以我拜託國民黨立委豬公們,不要再一直放寬放寬又放寬了。在你們高談闊論人權時,有沒有想過這樣同時也是在剝削台灣人民?取之於民,就應該用之於民。那麼想補助中國人,就用你們自己的黨產吧!

[ 註 ] 自 103 年起,僑委會健保補助改採申請制。103 學年度起入學之僑生須備清寒證明,經校方查驗,統一向僑委會申請才得以補助。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入學之僑生享有補助至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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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台北蜂鳥

台長: 專業經營收購Acer電腦買賣熟知相關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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