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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10 14:27:13| 人氣2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艷歌] 再庸俗亦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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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情歌一定就是音樂系的事嗎?寫情詩一定就是文學院的事嗎?看來是的。就像之前網路上時常轉寄的一封電子郵件一樣,郵件裡分別就各個不同學系的學生談戀愛會用的招數大大挖苦了一番。人在力求表現,急欲獲得他人好感時,往往會從自己最為熟悉的領域下手,這是無可避免的。所以,喜歡舞文弄墨的人,的確很容易從與自己最親近的文學系下手。

都說中文系的人讀到後來,多少會出幾個瘋瘋巔巔的瘋子或怪人;要嘛就是感歎時運不濟懷才不遇有志難伸,要嘛就是尖酸苛刻吹毛求疵地挑揀週遭的人事物。也莫怪中文系的人如此,聖賢書嘛,荼毒最多者莫中文系為甚;偏偏還要犬儒地說什麼壯志未酬身先死,簡直教人分不清楚那是真心或是矯情了。可憐的是中文系還偏偏最常被作家們拿來開刀。

就像電影「男人四十」一樣。在電影裡,張學友飾演一個國文老師,在岸西的劇本裡有一段很辛辣而現實的描述。他和一群大學同學聚會,放眼望去,某某是炒樓名人,某某是股票大師,某某又是商界成功的代表人士,惟有他,死守多年仍不過守了個國文老師的清名。餐桌上朋友嘻笑挖苦著說,他最派上用場的時候,大概是寫訃文的時候吧。

寫這麼多,其實不過是要談談葉兆言的這篇「艷歌」。因為這篇短篇小說的兩位主角都正好是文學院的學生。在我看來,葉兆言這篇作品不僅僅是對於文學背景出身的人的一種自嘲,更多的或許也是對於人生的一種喟歎吧!

比起現在風起雲湧百家爭鳴的七年級中國作家,葉兆言算是很老一輩的作家了,大概是與余華,蘇童同時期的(註1)。我看的這篇小說集還是一九九一年出版的,轉眼間,潮來潮去,竟然也已翻躍了十二個年頭……

葉兆言有個習慣很有意思,就是作品的名字永遠比作品本身先出現(註2);也難怪他的小說大多有個很漂亮的題目。這篇「艷歌」不知是否亦是如此,但我想大概八九不離十;因為「艷歌」這兩個字的確很漂亮,只不過有點兒不知所云。這「不知所云」可不是挖苦,是一種特點,優點。因為「不知所云」,所以給人一種曖昧模糊的美感,一種霧裡看花的想像空間。看完這篇小說,會覺得和題目毫無關係;但若硬是要攀親帶故地拉扯,好像又有一種譬喻或隱匿或轉化的關係。

這兩個字的確起得很好。

故事很簡單,講一對充滿理想的大學生談戀愛,後來結婚,共組小家庭之後,面臨了柴米油鹽醬醋茶的實際生活的現實狀況。葉兆言用的是很平實的敘述手法,文字也很白描,挺適合推薦大家來讀一讀(其實我不太能接受過於藝術化或理論派的文字炫學)。

「艷歌」在平實中帶有一種哭笑不得的趣味,這常常也正是生命中最真實的一面。例如愛情,例如緣份。

有的人把命運這件事說得很文藝,什麼「對的時候遇見錯的人」,「錯的時候遇見對的人」……葉兆言在「艷歌」中倒是給了我們一個很可笑卻很有可能的情境──我個人覺得這部短篇小說挺適合拍成電影(事實上葉兆言的《花影》就曾被陳凱歌拍成了「風月」)。

讀歷史系的男主角遲欽亭對中文系的某個女同學感到挺有興趣,請朋友代為介紹牽線;偏偏朋友牽錯線,介紹成了另外一個女孩沐嵐。這下子氣氛尷尬,可是又沒辦法,於是兩人只好將錯就錯馬馬虎虎地談起戀愛來。「沐嵐是那種一眼望過去沒有什麼特別處的姑娘,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都是中間值。遲欽亭給沐嵐造成了一種錯覺,這錯覺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沐嵐一直以為遲欽亭對她太一見鍾情。她身上很有些女詩人氣質,男女之間的事看起來都帶點浪漫色彩。」(註3)這便是兩人剛相識的狀況。愛情發生在兩個初相識的個體之間,的確是帶有一點特異功能的。

但是好景不常,兩個星期之後,沐嵐給遲欽亭寫了一封信要和他分手,裡頭還附上了一首「遲欽亭吃不準到底是不是沐嵐寫的」一首小詩。男主角看完了信只感到「一切都莫名其妙,一切都太豈有此理」。他這陣子為了和這個「錯誤」的女主角談戀愛,半強迫地逼著自己和人家散步逛公園,聽她發表女強人的獨身主義觀點,「包括毫不相干的對尼采的瞎議論」。甚至因為如此還特地去買了尼采和叔本華回來拜讀。但是到最後「尼采和叔本華的著作成了他第一次戀愛經歷的諷刺」(註4)。

收了信之後他愈想愈嘔。後來想到有一回吃飯是沐嵐出的錢,他乾脆把尼采和叔本華的兩本書送給她,當作是平了上回的飯錢。

嘿嘿,愛情的曖昧發生了效用。

第二天,遲欽亭又收到了信,這回的信一樣教他哭笑不得。沐嵐在信裡向他懺悔說不該這樣折磨他,傷他的心,她發現自己愛上他了,要約他見面。然後那天她特地打扮得很漂亮,兩人那天也莫名其妙地變得格外投契,「那個稱之為緣分的玩意開始起作用」。

接下來,一切就變得理所當然而毫無意外。兩個人認真地談起戀愛。後來也結了婚。沐嵐的父親是省裡的一個廳長,這使得兩人後來在生活裡少不了生出一點摩擦。他們倆的差別在於一個太有骨氣,一個太有詩人色彩。「沐嵐知道他自尊心極強,窮得有骨氣,凡是提到錢的地方都小心翼翼,就怕觸到他那根犯忌的神經。可惜愈想迴避,往往愈迴避不掉。一來過日子不談錢根本不可能。二來物極必反,沐嵐愈是表現出對金錢的無所謂,愈是不在乎什麼彩電冰箱之類,愈是覺得窮日子反而羅曼蒂克,遲欽亭愈是無法忍受貧困的窩囊。」(註5)。

生活裡種種現實的問題漸漸浮上檯面。從家裡的經濟狀況,生活開支,到有了寶寶,兩人另外有了異性朋友,而終究演變成一對夫妻之間日益深大的裂縫及鴻溝。故事讀到最後,氣氛也愈來愈緊繃。

不過最後並未繃斷那一根弦──作者倏然地劃下了一個休止符,讓這個故事戛然而止。葉兆言的筆鋒雖平白樸實,卻帶著一股嘲諷的幽默。即便平淡如白開水的生活,在作家的筆下也都有滋有味,再庸俗也成為一種特別的生命情調。

《艷歌》裡總共收錄了「艷歌」,「去影」,「最後」三篇小說;有的題材限於地方民情,不是很容易進入情況。這篇純粹藉由男女感情及婚姻生活來談論緣份及生活的小說,倒是挺有意思。(楊非@carrie 2003/8/10)


♫圖片:王家衛電影「花樣年華」的電影劇照。之所以用這部電影劇照的原因有三:
一. 電影裡描述夫妻間那種不得不又帶著莫可奈何的情境,與我要談的這篇小說「艷歌」挺相符的。
二. 《艷歌》台灣版的封面不是很漂亮,尤其襯不上書名「艷歌」兩個字──既不艷,更不如歌。
三. 純粹是作者carrie個人偏好(這點本台讀者應當已了解)。



♫註1:葉兆言──寫作是我的精神鴉片
http://www.eslitebooks.com/cgi-bin/eslite.dll/search/people/all_people.jsp?PEOPLE_ID=1034676321276
♫註2:葉兆言:寫作好比“愛情馬拉松”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book/2003-06/04/content_902873.htm
♫註3:《艷歌》第十六及十七頁。
♫註4:《艷歌》第二十頁。
♫註5:《艷歌》第三十八及三十九頁。
♫註6:我這裡所引用的《艷歌》是指1991年,遠流發行的版本。

♫作者簡介:葉兆言,1957年生,籍貫江蘇蘇州,生長於南京,1986年獲文學碩士學院,目前專事寫作。著有長篇小說《花影》、《花煞》、《今夜星光燦爛》,中篇小說集《夜泊秦淮》、《殤逝的英雄》、《紅房子酒店》、《別人的愛情》等書。

台長: 楊非@carr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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