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2-07-30 16:26:03| 人氣1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墓誌銘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如果是我的話,就寫「躺在這裡的人,17歲時寫了這段墓誌銘」。就像個古老的矛盾:

下面有3個錯誤的地方:
1+1=0
32-15=17
2×3=5

大家或許都有碰過類似的東東,知道第三個錯誤是只有兩個錯誤。但若把3改成4(或更多),就可以不用在意矛盾上的問題而能單就趣味性來看

很多人都會有完全分工的傾向,我也不例外。有些時候總會自以為的認為2個東西是完全不相干的。好比說老覺得兩塊拼圖中間還差個一兩塊。而上槌的文字就是用這一點把人搞暈的,有一種循環的趣味。原本以為是引言的段落,突然成了主角。如果孰意要把二者分開,期則哪天可以再看到原以為我漏打的地方,那我良心的建議:

愛琴海一帶風景宜人,適合等候

不過我會如是說並不是要玩數學遊戲,只是想特立獨行一,感覺很藝術。看似無義的文字,呈現的是概念。想看出什麼就什麼都看不出來(又不是看立體圖)。

有一種人對這些不完全感興趣,看到那句話會說:
A. 哇!
B. 那不等於沒寫?
C. 你很無聊

那就很自由。

另有一種人自命清高,天天想挖掘、看破這一切,若換成他們看到了,就會問:

你的意思是,在17歲決定墓誌銘代表有特別與眾不同的人格特質存在,或是指對於自己的人生有一種到死為止都安排好的自信嗎?這一整段話引申的含意是否為你對生活的看法?而實際內容又在哪?刻意忽略了嗎?

對於這些疑問,我現在一起給個回答:

你們那根筋不對了?

最近開始羨慕前者,反正有個大原則就好辦多了。至於追究小原則,天!我寧可多一點自由

台長: PO主
人氣(1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