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今天的ending可以停留在上篇有氣質的思緒裡,
但剛剛,我做了一件蠢事,唉...
其實我今天除了買本書外,我還買了一罐指甲油。
原本對指甲油是沒啥米興趣的。
前天去公司作訪問時,發現設計師手上塗了好漂亮的指甲油,整個人看起來超有氣質的!所以就開始想要來玩指甲油。
很多事情開始的點都是很奇怪的。
在網路上搜尋了一下,發現canmake的51色號很受歡迎,就跑去區臣氏買了一罐。
剛剛太無聊了,沒電視看,沒文章看,沒人聊天,就想說來玩一下好了。
不料功力低的可以!不是太多就是太少;不是凹凸就是不均,天曉得我竟然還把五隻手指頭給擦完!終於決定認輸,也是悲慘的來臨....我沒有去光水呀!!!!
天真的以為卸眼唇的卸妝液可以助我一臂之力,沒想到51全然不為所動。
換塗凡士林好了,看!!!有個闢用阿!!!
只好拿起美工刀,一刀一刀的開始‘削’。
最後還是覺得太麻煩,就放棄了。呼...就是現在這個慘狀。
別了,我的纖纖玉指~~~~
檢討:
1.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玩指甲油請準備去光水。
2.51不適合我黑黑的手指頭,應該要使用偏橘色等暖色調較佳。
3.好好愛護手指,不要再剝皮了,這樣我會以為我有強迫症。
呼...又有一個新動作要好好練習了。
讀書有這麼努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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