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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16:58:14

個人出售受贈之房地,原則以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取得日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起交易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核屬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課稅範圍,個人若出售受贈取得之房屋、土地,除因夫妻間互贈取得外,該房屋、土地取得日之認...

2021-10-15 16:51:43

執行業務者申報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應按實際收費申報收入及計算所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於申報年度執行業務所得時,應按實際收費金額,減除與執行業務相關必要成本費用後之餘額計算所得。   該局說明,執行業務者未依法設帳記載並保存憑證,或未能提供證明所得額之帳...

2021-10-15 16:50:21

個人受有保險理賠之醫藥費不得再列舉扣除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金,不論是實支實付型,或無須提供醫藥費收據之日額型,只要屬於受有保險給付範圍,就不能再列報為綜合所得稅的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得...

2021-10-07 16:56:17

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應如實申報租賃所得,以免遭補稅處罰

邇來外界屢反映個人房東出租房屋漏未申報租賃所得,為遏止此逃漏稅行為,維護租稅公平,財政部將針對持有多屋者加強查核,提醒個人房東如有出租行為漏未申報租賃所得者,應儘速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補稅處...

2021-10-07 16:55:12

營業人因銷售行為收取賠償款或違約金應開立 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而收取賠償款或違約金,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下稱營業稅)課稅範圍,應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該局說明,依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規定,在中華民國...

2021-10-01 17:16:53

營利事業出售持有滿3年之證券交易所得以半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其持有期間採先進先出法計算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出售屬所得稅法第4條之1規定之股票,其證券交易所得減除股票交易損失餘額為正數者,雖可免納所得稅,但應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其中出售之股票持有期間滿3年者,得以減除當年度出...

2021-10-01 17:15:36

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併入遺產總額申報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各該親屬配偶之財產,不論贈與時是否免納贈與稅,贈與之財產均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該局說明,遺產及贈...

2021-09-24 17:05:08

營利事業勿利用擴大書面審核制度規避或逃漏稅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擴大書面審核制度(下稱擴大書審)係為簡化稽徵作業及推行便民服務,營利事業申報適用擴大書審仍應依規定設置帳簿記載,並取得、給與及保存憑證。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

2021-09-24 17:03:21

買賣未依公司法簽證之股票,非屬證交稅課稅範圍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須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若未依公司法第162條規定完成法定發行手續,所掣發之股票,非屬證券交易稅條例規範之有價證券;投資人轉讓未依法簽證發...

2021-09-22 09:07:12

私人借貸利息收入,應申報課徵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個人間借貸約定利息者,貸與人收取之利息,應併入受領年度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該局說明,個人貸出款項所收取之利息,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4類規定之利息所得,又個人綜...

2021-09-22 09:02:48

以非即期支票給付應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支票所載發票日扣繳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經濟發達,金錢往來,多以支票為之,營利事業簽約支付租金時,往往以非即期支票付款而容易疏忽扣繳。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扣繳義務人於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

2021-09-11 17:44:30

獨資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其貨物之轉讓視為銷售

獨資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其貨物之轉讓視為銷售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變更負責人時,原負責人將存貨及固定資產等移轉與新負責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暨財政部函釋規定,視為銷售...

2021-09-11 17:42:59

營利事業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被投資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致投資淨值減少之未分配盈餘課稅規定

營利事業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被投資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致投資淨值減少之未分配盈餘課稅規定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採權益法認列被投資公司損益之營利事業,倘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被投資公司增資發行新股,致投資比...

2021-09-04 17:02:17

營利事業發生災害損失,應依規定期限報請稽徵機關派員勘查或檢據核實認定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凡遭受地震、風災、水災、火災、旱災、蟲災及戰禍等不可抗力之災害以致商品、原料、物料、在製品、半製品及在建工程等變質、損壞、毀滅、廢棄而受有損失,應於事實發生後之次日起30...

2021-09-04 17:01:11

公司將資金貸與他人應設算利息收入或調減利息支出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如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有資金的流用,可能涉及資金的借貸,公司要特別注意利息收入之設算或是利息支出之調減。 該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3第2項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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