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不過就是理了我生平第四次的平頭,不同的是,這次是我自己決定的.
還記得第一次是上了國中,規定一定要剪,只好照辦了,反正一個十二歲的小男生哪會愛漂亮嘛,大家不都一樣龜.第二次是高中的時候,當時正在打班際杯籃球賽,我們全隊因為其中一個人的一句話,全都去理了平頭,表示決心,結果球賽沒打贏,那顆頭倒幫我贏得第一支廣告的機會,還認識了吳佩慈,當然啦,那也只是她的第一支廣告.第三次就更平凡了,上成功嶺嘛,也沒什麼好說的.
但這一次,沒有人逼我,也沒有人激我,是我自己做的決定,也許我應該承認我並沒有想得很清楚,甚至我應該說我知道我做這個決定的想法有點怪,偏離了常軌,但的確我是這麼想的,我不知道那有沒有用,但是如果不管用的話,我想我應該很開心,至少,那註定了該是我的.
我知道我說的很模糊,因為我真的不想要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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