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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5 10:40:33| 人氣42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新房仲時代 網路行銷經營趨勢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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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通路+實體經營+網路行銷=科技房仲
隨著網際網路及無線通訊設備e化科技的成熟發展以及國人上網習慣等因數的快數成長、各家房仲業者也透過網際網路的運用,無線通訊設備如Notebook、PDA 、3G手機等科技產品輔助,向市場宣告房仲業已經正式跨入科技仲介的領域。
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公佈,台灣上網人口已達1,380萬人,且此數字更逐年攀升。且網路涵蓋幅員極廣,資訊流動速度極快,這是一般受限於地域性的傳統行銷媒介無法比擬的。除此之外國內上網人口的比例增加,相對使用網路的習慣與依賴也提高,依據數據資料顯示,現在已有高達四成的消費者會藉由網路尋找仲介服務。另根據房仲經紀人協會在今年六月所發表的調查顯示,目前已有將近百分之六十二的買方透過網路來「採購」房子,其中更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七的人會進一步接觸房仲經紀人,尋求議價及交易過程中的相關服務;反觀不使用網路的傳統消費者,會找房仲經紀人提供服務的就僅有百分之六十四,相差逾一成,顯示透過網路採購房屋的消費者,對於房仲經紀人的需求程度,比不使用網路的傳統買方更高。
在買賣房屋的過程中,房仲經紀人居於中間人的角色,網路興起對中間人的生存威脅曾引發諸多探討,不過就這兩年來的發展來看,網路不但未對房仲業產生排擠效應,反而成為房仲服務的應用工具,在消費者對網路資訊需求的洪流下,必須順勢轉型為以科技服務概念為主的新式科技房仲業。
針對大台北地區、有計劃在未來一年內購屋、換屋、售屋的消費者也進行抽樣調查。整體而言,原來就有使用網路尋找仲介服務習慣的消費者佔百分之四十二點九,將來會考慮用網路找仲介服務的消費者佔百分之十九點二,兩者合計達百分之六十二點一,顯示台灣地區民眾使用網路購屋的習慣與對網路依賴的程度十分相近;而目前仍未考慮透過網路尋找仲介服務的比例則僅有百分之三十七點九。
統計數據並顯示,透過網路尋找仲介服務的買方佔百分之四十七點七,賣方則有百分之三十八點一,顯示買方對於使用網路或是透過網路尋找仲介服務的需求更甚於賣方;若以消費者有無買賣房屋經驗來分,首購、首賣的民眾由於欠缺房屋買賣經驗,且對於交易流程較陌生,上網蒐集相關資訊、進而尋求仲介服務的比例各高達百分之四十八及百分之四十六點五,較曾有買屋或賣屋經驗消費者的比例高出約一成。分析顯示透過網路進行的「線上看屋」與「物件資料查訊」服務,已成為消費者進行產品資訊的收集及比較的重要前置管道,更成為未來購屋行為過程中重要的一環。且虛擬通路經營是21 世紀的新潮流,未來大部分的實體公司在網路上一定要有其代表性的網站,一來提昇公司的品牌形象強化競爭優勢,再者透過網路業者所提供的CRM房仲顧客管理系統也可提升客戶滿意度強調與其他同業的差異化行銷,增加人員對外的競爭力。因此,一個有效率的網站對公司的幫助是無窮無盡且是急切迫需。
傳統行銷VS網路行銷
以往房屋仲介業者在欲推展公司的業務領域、求取更高的交易成功質量時,大都透過實體的傳播通路,如電視、廣播等廣電媒介,或者是像報紙、雜誌、傳單等等印刷媒介來傳遞相關的訊息。自從網際網路突破了早期使用者的臨界大眾關鍵點之後,接觸網路的使用者開始大幅度的提升,網路也同時成為一項不可忽視的傳播力量。有鑒於此,各家房屋仲介業者也紛紛發展自家公司的網站,並且推出線上的房屋仲介相關服務。如今,房屋仲介業者於網路上使用的行銷策略、行銷預算,以及行銷活動等區塊上的比重逐漸提升,甚至不下於傳統行銷。
在所謂的「e化行銷」或者「數位行銷」的潮流中,房屋仲介業者該如何的實際操作,未來又該如何發展,我們可從下列實例及說明看出一些端倪。
房仲e化上線之後,首先提供的服務當然就是提供有相關需求的使用者或者消費者對於買屋賣屋、房屋租賃以及房屋相關的基本服務,此類服務在內容上即是把原來實體操作的業務放置到虛擬的網路空間中,提供不想或者無法到實體店面以及人員接觸的顧客另一種選擇。
購屋自主性回歸消費者
房地產具有高單價、產品差異性大、買賣流程長與消費者年齡層高等特性。要讓房地產直接於線上完成交易在現階段來說機率甚低,但從另一個角度觀察,基於房地產高單價的特性,消費者反而會花更多的時間透過網路蒐集資訊、安排看屋行程,加上包括虛擬實境在內的互動影音呈現方式日趨成熟,讓個案的表現更為生動外,在網路上提供多元及分類詳盡的房屋件資訊,消費者依其需求輸入購物條件,找到適配物件,成為消費者看屋前客觀的參考依據,經紀人主觀影響降低,將購屋自主權還給顧客。

節省看屋時間成本 成交機會增
過去購屋者若單靠傳統看屋,平均一天要看十多間房子,除體力上吃不消,對於現代人工作繁忙,往往沒有辦法親臨現場,看完每一處房子。於是仲介業者提供了「網路看屋服務」,藉由虛擬實境的方式,買方能先一賭部份房屋的原貌、房屋附近的環境,大大地減少舟車勞累的成本,讓買方在網路上就能看房子。而且,網站也多有社群的成立,提供使用者經驗分享的場域,讓資訊更加透明開放。現今業者所提供的「物件資料查詢」服務針對個人需求進行即時配對機制,迅速搜尋資料庫中合乎需求的物件。進一步再透過「線上看屋」服務,精準選出符合個人需求與喜好的住屋,節省了搜尋時間與精神耗費,彌補傳統看屋上的不便。且經過線上物件篩選與看屋的過程,顧客需求將更為明確,再進行實體看屋,促使成交機會大增,整體交易天數也大為縮減。
 
整體而言,「網路購屋」目前已成為實體通路銷售外的另一項重要通路,不過仍只是輔助購屋的工具之一,網路對於消費者而言,最大的功能是搜尋房地產市場資訊、物件資訊,並不是直接讓客戶上網買賣房子;主要因素是房地產牽涉到產權調查、實地看屋、交易風險、法律稅務等繁雜的交易程序,仍需專業經紀人協助才能完成房地產買賣。
因此房仲業者透過強化虛擬通路,只是為消費者提供另一項打破時間及空間限制的選擇,提供豐富的資訊,而最明顯的效益,則是可大幅縮短買賣房子的時間,因此未來網站服務內容豐富性,將是吸引更多e世代客層加入「網路購屋」行列的關鍵,服務內容也可望朝向國外影音 3D化、專業化的趨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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