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來狂歡
如果依照人類為了使時間便於區隔、辨認所設下的行徑路線,那麼,每年一月,我們會撤走迴盪在各百貨門市的聖誕歌曲,緊接著「恭喜發財」的歌聲便如碎銀子般從高空中兜頭灑下,象徵節慶的繽紛色彩則立即鋪滿大街小巷。當你身陷一片由笑浪沈積而成的泥淖堆中無法自拔時,二月情人節的腳步聲已經在耳邊踢踏作響,媒體時時用置入性的廣告式新聞點醒華麗日子的來到,報章雜誌則以精美的印刷展現「心意」的繁複奢華,藉以測試另一半對你是停留於白馬王子的熱烈還是已經進入一種木偶狀態。做個測試,翻翻旁人的行程表、記事本或pda,裡面記載滿檔的重要日子,而且會用五顏六色的虛構符號與抽象圖案來加強注意,試著解構這些符號,發現隱藏其內的是視覺、嗅覺與聽覺三合一的人生意象:一群笑的瘋癲的人群在眼前搖擺、濃濃的酒精味道在空中翻騰、零散一地的空酒瓶、鬆弛的領帶、褪掉一半的絲襪、高腳酒杯凌空碰撞,似乎聽到有人發出一聲力道十足的飽嗝,空氣立即摻滿胃酸和酒香……
身在慾望的城市,會瞭解一年到頭都有「特別的日子」需要出去徹夜狂歡,比如情人節、聖誕節、中秋節、農曆春節、跨年前夕、入伍前夕、升遷日、高票當選日、死黨生日、愛情分手日、婚姻紀念日、百年流星雨來訪……理由多到令人不寒而慄。狂歡的方式亦如高級的自助餐廳可供自由選擇搭配,有人訂購一桌佳餚讓腸胃不停消耗運轉,腰圍也順勢在桌下巧無聲息地吋吋擴散,贅肉則不留情面地磅磅囤積。男性朋友則會猛喝一打啤酒和大啖生猛海鮮,在聲嘶力竭的吆喝與高溫熱情的勸酒聲中輪轉出一顆渾圓逗趣的啤酒肚。另外,青少年他們多半在深夜的KTV中出沒,燃燒乾裂的聲帶與四肢,烘焙出絕不冷場的青春香味與在場來賓分享。偏好打場通宵麻的朋友,三天兩夜下來,身子與腦袋淨化為牌桌上的一枚「白版」。兩人世界的甜蜜狂歡則藉著放煙火、看夜景宣示躁進的心靈也有感性迷人的一面,試圖一舉擄獲對方的以身相許……。如果你在狂歡時刻拒絕外出,選擇在家看DVD或陪寵物貓狗,那「孤僻鬼」與「處女座」從此就如幽魂般黏繞著,直到你答應下次一起出門尋樂,「自閉」與「龜毛」的封號才會自動敞開與掉落。
因此我緊緊跟上狂歡的腳步,尋跡前進,不讓自己在波波笑浪中有些許的差錯與恍神。在平安夜裡,我忍住嚴寒往北海岸的路上呼嘯前進,目的是趕往一個更冷的沙崙海灘放一枚微弱的燦爛的煙火。跨年前夕,我會現身在廣場前的人肉罐頭堆裡尋找快被吸光的空氣,即使身子骨都快曲折成好幾小段,然後陷在肉縫裡期待「五四三二一」,等候讀秒倒數時刻的躁動。在情人節,則忙著搜尋今年度最流行的玫瑰花色與預訂「隨時向隅」的燭光晚餐,在雙倍膨脹的金錢交易裡不斷催眠自己一切是值得的,一切是意義不凡的,對早已笑得樂不可支的老闆廠商視而不見。流星雨降臨的深夜,以全副武裝的作戰姿態往荒煙漫草的觀賞景點出發,坐在車內,一路上看著幾乎溢出線道外的車輪而猛冒冷汗,媒體建議的荒蕪景點其實車水馬龍,到達目的地,立即忙著與香腸攤老闆相互較勁手氣,贏得一串香腸與數瓣香蒜,完全忘記此行程所要激發的浪漫感悟。
對我而言,狂歡夜的結尾總繫著莫名的憂愁,走在深夜的街道,對身旁擦肩的疲憊行人嗅到一股濃濃的辛酸味道。生活模式不斷地大量被剪下被複製,華麗的商業排場與生動的人工聲色讓心智僵化萎縮,渾然無覺其中的無意義與無意識。肉體與精神的狂歡化似乎成為戒不掉的煙癮,煙齡從遠古祖先一直累積層遞,世世代代直到今天。此刻,這份龐大的遺產由我們共同拆封,一起驚嘆。
對於狂歡精神的來源,真要追究,可以牽扯出一面考證大網,捕捉了心理、身理、社會、精神、人性等幾個足以談論大半輩子的議題,形而上的怪物在大網裡相互壓制亦彼此踩踏。既然精神來源的探討令人毛躁抓狂,那麼這種狂歡儀式呢?或許可以回溯到《新約》。老舊的書頁裡夾了一個魔鬼試探耶穌的故事,抖落下來,便是一場場散落世界各地的嘉年華,鬼怪嘉年華、同志嘉年華、愛情嘉年華、雞尾酒嘉年華、甚至運動嘉年華,全是「嘉年華」母題的近親繁殖與無限拓展。據說魔鬼把耶穌困在深山曠野長達40天,不提供任何食物,以肉身的飢餓來脅迫耶穌屈從魔鬼。耶穌卻能忍住肌寒拒絕魔鬼的誘惑。後來,信徒為了紀念耶穌這40天中的荒野禁食,就把每年復活節前的40天作為自己齋戒及懺悔的日子,稱為大齋節或者四旬齋。然而面對即將來到精神齋戒,信徒的心裡卻出現帶點諷刺荒謬味道的的心理變化。在齋戒前七天,為了憐憫獎賞這即將邁入靈魂牢籠的肉身,只好狂歌痛飲,宴會、遊行不斷地舉辦,以致形成身靈分離的狀態,陷入一種極度放縱狂歡的瘋癲麻醉。
就這樣,從歐洲一路到亞洲,古代延續到現代,精神不變,狂歡的外殼倒是脫落多次卻又生長成形。從宴會、遊行的外殼轉換為戰爭、性愛,反覆週行。例如,相傳古羅馬人嗜血殘忍,他們一手打造的古羅馬文明其實是以狂歡精神為墊基,他們把作戰當成是一種狂歡,建立橫跨歐、亞、非大陸的強大帝國。然而,當外在求歡取勝的對象失去只好轉為肉欲撕剝,整日吃喝玩樂,酒池肉林,在古羅馬人而言,這種墮落腐化與肉浪笑語的生活結構成為一種時尚追求與價值指標,基於此,他們也毫不謙讓地在世界民族中坐擁最荒淫、最駭人、最最無恥的聲譽。與中國古老民間相較,百姓狂歡則內斂於宅門之內,那是一種關起門來家庭獨自享樂的狂歡,翻翻《金瓶梅》或者《肉蒲團》等代表世俗民情的言情小說,不難發現眾多的嬉笑聲鎖在紙頁裡,不敢大肆宣揚,只能私底下口語相傳,掩嘴竊竊而笑。你我心照不宣,持續這種在禮教掩護下的狂歡,這些全是發生在大宅戶裡的事,不必多問的。
說穿了,不論中西古今,其實狂歡的內在精神都是一樣的,差別僅在於穿著獸皮棕櫚葉或者是限量的prada春季款麂皮鞋,也可能是浸在鴉片堆與泡在搖頭丸裡的不同。
對於狂歡精神與儀式有著偏執迷戀的佼佼者,全世界可能非俄國學者巴赫汀莫屬,他甚至把這種狂歡的中心發揚光大,一淪一淪地拓展,甚至霸佔整個文學領域,遲遲不放。照他認為,如果把任何狂歡的場所與內孕的精神視為一個「廣場文化」,那麼促成這股廣場狂歡的主要角色有小丑、騙子、傻瓜和瘋子。小丑站在嚴謹有序社會的邊緣位置,不與人生處境發生任何關係,是局外人、是不合時宜者。騙子則負責吹噓和大聲吆喝,吹噓見識、學問、地位、金錢,我想也一定包含性功能和情場歷練。總之,騙子最大的價值,就是使狂歡場所處於一種粗俗狂亂的氛圍。傻瓜是受人歡迎的,因為看起來憨態,所以便享有自在的行動,而也常獲得好運氣。在民間故事或童話裡,整箱的黃金與幸福生活的結局,不通常落在憨厚正直的王子與天真傻氣的公主的手裡嗎?而實際上,這種傻子就是在喧鬧的包廂中,依然能呼呼大睡。那麼瘋子呢?瘋子與先知可能一體兩面,今天是瘋子,明天或許搖身一變成為世紀救世主,所以,當我們在狂歡時遇見語言含混、行為詭異的人時,不妨先以智者先知的帽子冠在他頭上,那人與人之間的偏見輕蔑就能消失了……想想,在我們吆喝吶喊、手足經攣地輪番狂歡時,周遭竟然充斥這四種有趣的角色,而我更相信,新新人類的一具肉體能同時分裂出這四種人物的精神特質,隨著地點、時間或酒精濃度與藥性強度的不同而輪番交替出現,所以,人人身上總能找得到奇蹟,我們還有什麼資格說悲傷呢?
原載於 台灣副刊 2006 1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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