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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24 04:23:00| 人氣2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民主反對派與反民主懦夫 ◎阮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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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三‧二○,台灣要舉行歷史上第一次公投,這是台灣民主發展的里程碑,台灣已經完成了全國民意代表直接選舉到總統直選的民主進程。自由選舉是國民意志的表達,但其意志是通過選出的代表去實現,是間接民權。公投是直接民權,即由國民意志直接決定政府重大政策與國家前途命運。對於台灣這樣一個面對中國軍事威脅,在國際上受到孤立打壓,內部存在反國家認同政治勢力的新興自由民主國家來說,國民公投具有特殊重要意義。那就是,當內外反民主勢力相互配合,企圖改變台灣民主制度與國家主權現狀的關鍵時刻,國民能夠行使自己手中的直接民權予以制止,以維護台灣的生存與自由。

日前我受邀2100全民開講,發現公投辯論中的一個重大盲點,是混浠了民主反對派與反民主懦夫這兩種完全不同的角色。

直接民權意義重大

三‧二○公投兩項議題中的反方,應屬於民主反對派,民主國家一定有反對派,不然就不成為民主國家。像中國,也有八個「民主黨派」,但它們必須「擁護」共產黨的黨國「領導」,不准反對。誰反對就是「右派」、「反動派」、「反革命」,所以八個「民主黨派」,只是裝飾一黨專政的黨國花瓶。

民主國家的民主反對派,可以是政黨,即在野的反對黨;也可以是代表不同利益、不同政見、不同理想的團體或個人。可以長期反對政府一切施政,為反對而反對;也可以反對某項或某幾項特定的重大政策。無論屬於何種反對,都會向國民表達其反對主張,爭取國民的支持。

三‧二○公投的兩項議題,是台灣在遭到共產中國武力威脅,國家主權有被改變之虞的狀況下,採取何種國防政策與兩岸政策之選擇。事關如何有效維護台灣的生存與自由,十分重要。

此兩項議題,如果完全同意政府的政策,就是正方。如果對某一項不同意或對兩項都不同意,就是反方。公投的結果,若某一項或兩項反方的不同意票超過同意票,政府必須服從多數國民意志修改政策。這就是直接民權的意義所在。

我受邀2100「全民」開講,是因為對這兩項重大政策議題我是反方,即民主反對派。我本想闡明我的反對意見,爭取更多國民認同,通過這歷史上第一次公投充分表達國民意志,迫使政府接受更有效的國防政策與兩岸政策,以防禦中國武力威脅、防止國家主權現狀被片面改變。

名嘴斬強棒惡性廝殺

然而一到現場,才發現那裡容不得公投議題正、反意見的理性表達,祇是三張「名嘴」每晚在各電視台輪流轉的錄音帶式宣導,不斷重複著「三‧二○是非法公投」,動員國民「不領票」、「不投票」、「投廢票」的陳腔濫調。國民不要忘記,立法院通過公投法之際,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新聞、網站)率先提出五項公投議題,雖均屬無甚意義的急就章,但其切切之情可鑑。孰料對岸飛來「反對一切公投」之命,連戰奉命唯謹,五項公投立即喊停,還要煽惑國民抵制「三‧二○公投」!二十一日總統候選人辯論會上,連戰已公開表明他不領票,不投票;樂得宋楚瑜(新聞、網站)大叫「Strike」!

2100「全民」開講現場的「名嘴」呼應連宋反三‧二○公投,本不足怪。怪的是中選會要把這項「名嘴」列入三‧二○公投兩項議題辯論的「反方」,讓他們同所謂「強棒」的「正方」去辯。此報導如屬實,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看幾張「名嘴」在記者會上的談吐,對公投議題一竅不通,也不想通,他們的興致,祇在「穿上防彈衣」,把「正方」的「強棒」「一個個斬掉」!他們妄圖把這場台灣民主史上維護國家生存與自由的國民公投,玩弄成一場「名嘴斬強棒」的惡性廝殺!

懼共又怕被別人看破

這種口水的惡性廝殺,其實是不必嚇得穿防彈衣的,口水哪裡射得穿心臟?我要指出的是:這類「防彈衣」包裝的「名嘴」,其實是卑怯的,他們不是民主反對派,他們是反民主懦夫,沒有資格做這場公投辯論的反方。民主國家允許反民主的表達自由。但反民主也有怯與不怯之分。蔣經國就不諱言他反民主,他會見美國學者懷特時說:「只要中共存在一天,我們就永遠沒有民主!」蔣經國是為反共而反民主,雖不對,但反得坦率,那是在1955年。後來他看到「時代在變,環境在變,潮流也在變」;他自己也在全球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順應國民意志,轉變為台灣民主的奠基者。

這就是政治家的光明磊落。今天台灣已是自由國家,你何必畏首畏尾,一面氣壯如牛要「一個個斬掉」別人,一面又膽小如鼠要「穿防彈背心」,豈不讓人笑死?

他們與蔣經國的區別,在蔣經國不懼共;他們懼共,又怕別人看破。他們自願上◆唱和「一個中國,聯合反獨」,又自願「聯合反公投」,明明自己戴上紅帽,還要叫喊「被戴紅帽」的「恐怖」。這就是今日台灣反民主懦夫的特色。

台長: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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