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愛,不曾走遠
回家的路上,閃過一個似乎熟悉的影子,瞬間,記起了一個人。
我問自己,該忘記嗎?
如果記住會使人覺得痛苦,那麼就該去忘記。或者,有些記憶,該收藏,在心底。收藏到甚麼時候呢?時間滌走了它的痛苦,留下的,如一幅陳年的畫,可以欣賞了。就是到那個時候。
垂暮殘年的時候,拿出來,看著,再想起那個人,那時的事。這就是一生。
流動著,我的心。蜿蜒至何方?
兩個人走近的時候,我們沒有了彼此,甚至,語言都可以同化,甚至,語言都是多餘。即使,靜靜的坐在那裡,也許,也可以坐到天長地久。走遠了,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們就是彼此。或許,若幹年之後,我們甚至不再認識彼此。
天長地久,為什麼有時候就變成了日出日落間的短暫?何處尋覓?
極害怕熱鬧和相聚。像煙花般美麗,繁華落盡,灰飛煙滅。落到地上,黑黑的一層,這個時候,還有誰會知道,這裡,曾經繁華過?或者,桌上的殘羹冷炙,席,散了。每個人,都回到自己該去的地方了。
忘記了,我們為什麼要去相愛。
我們,其實是在尋找,所有的相遇,都是尋找過程裡的風景。是風景,就會走過。停下來的那個地方,不會再叫風景了,那會是一個家。
遠遠的看著,背影。
記不清楚的時候,背影會覺得更加真實。
記憶,是很奇妙的東西,譬如,記住的常常會是一些極小的細節,味道,手心的一條掌紋,或是一個嬌嗔的表情。但,這些,就特定了代表了那樣一個人。
我低下頭,看著我的影子,它安靜地陪伴我,走著、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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