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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6 12:54:45| 人氣124|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同志和“純粹的容忍”(圖)。(201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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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同志和“純粹的容忍”(圖)

(圖/社團法人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作者: Eryk Smith

  上個禮拜在台北的一家酒吧,我進行了一場辯論。當時我只打算和老朋友敘敘舊喝一杯,沒想到竟遇到一個從美國來的商人,接著又討論到同性婚姻議題。那晚,直到凌晨三點半,我才回到家。

  我來自一個大家庭,身為老大,我有九個弟弟妹妹,而其中一個是男同志我記得他“出櫃”的那年,大概只有十四歲,當時他跟我說:“老哥,我有事要跟你說……我覺得自己八成是同志。”

  “喔,那很好啊,”我說,“其實……你不用感到不確定,你根本完全就是同志。從你五歲開始我就一直這麼認為。”

  我們都笑了。

  然後一切就只是如此而已。

  我弟弟的一些行為其實蠻符合刻版印像中的同志當他還是孩子時就非常注重穿著,品味也非常挑剔。我永遠不會忘記他六歲時,有人送他一套小版西裝與領帶,他臉上那種欣喜的模樣。小時候,他玩玩具車,但同時也非常喜愛變裝遊戲,有時候也玩洋娃娃。直到現在,他的穿著仍舊非常時髦,並且有著我不知道是不是裝出來的“ 同志聲調”。

  我弟弟目前並沒有長期的男朋友,也從未表明對結婚有任何興趣。但不管是他,還是其他LGBTQ人們,如果想說“我願意”的話,我實在找不到理由說他們不可以這樣做。

  “人的法律是人的法律,”這個以五十歲來說還算帥的美國商人在辯 ​​論中對我說,“但上帝的戒律就是上帝的戒律,而上帝的戒律總是優於一切。 ”身為同志權利的支持者和虔誠的無神論者,他的言論對我來說一點都不具說服力,即使酒過三巡並花了四小時辯論,我們的立場連一絲都未曾拉近。對於這點,我一點都不驚訝。

  有許多原因讓我很慶幸自己生活在台灣。其中之一就是我不用再忍受任何人以他自己對某些宗教意涵的解釋,對你說什麼是有道德的,而什麼不是。我岳母是一位女道士,在南部主持一間自己的道場,雖然因為會造成空氣污染,我反對她每年焚燒大量紙錢。(我有次問她:“我們難道不能燒給鬼魂一張支票就好嗎?”答案當然是不行。)

  但除此之外,我與她從未因宗教議題有所爭論。事實上,她給過唯一的宗教指令,是有一次她打電話給我太太,要我太太在指定的日子跟我行房,以便在接下來的一年能夠夫妻齊心。說實話,要遵照這種指令,對我來說倒是沒什麼困難。

  台灣人可能不知道自己很幸運,能生活在不用受他人評判的社會,能夠依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宗教在這裡雖然非常蓬勃發展,但卻很少干涉日常生活問題。你不會聽到道教信徒宣稱佛教徒是異端,而大部分的佛教家庭也不會因為女兒嫁給基督徒而怒不可遏。

  在美國可完全不是如此,甚至可能因為爭辯那些不計其數的宗教派別哪一個才是“正統”而搞得家庭分裂。

  而且在台灣,你不會看到反對者針對同性戀者施用暴力。我不是說台灣對同性戀者完全沒有偏見或歧視,但我從未聽說有人因為是同志而被打或被殺死。

  我弟弟的一位朋友就曾在美國被一個明顯反對同性戀的人毆打,我甚至懷疑他是針對任何也在壓抑類似情愫的人。

  還有個不那麼暴力的例子:上個禮拜,肯薩斯州的一對夫妻在帳單背面寫了幾句話給服務生:

  “感謝你的服務,非常的棒。但這麼說好了,憑良心講,我們無法給你小費,因為你同性戀的生活方式,違抗了上帝。同性戀不能分享上帝的財富,而你也不能分享我們的。擁抱上帝的愛怎樣都不嫌晚,但同性相奸的人不應享有祂的愛。願上帝憐憫你。”

  我承認,在二十一世紀,指導他人的人生,實在很怪。

  記得前陣子台灣報導過一則新聞:有一對夫妻,以前雙方都是男的,然後其中一方動了變性手術,所以他們就合法結了婚。但之後另一方也去動了手術,所以他們現在就變成生活在一起的女同志,並且必須爭取官方承認早就已批准生效的婚姻(編按:後來兩人申訴成功,“內政部”承認該婚姻合法)。我得說,這種故事真讓我頭昏眼花,這真的很不“正常”,整個就很“怪異”。

  如果我粗略計算一下,非異性戀人數可能低於百分之五人口,比例確實非常小。但我看不出來,對於身為“怪異”或是眇小的少數,有什麼充足的理由能讓我們否決這兩人的人權,否決他們主張對方為其配偶,並要求政府正式承認這個關係的權利。

  還好,台灣沒有太多宗教思想狹隘的笨蛋,但我們可以做得比“純粹的容忍”更多。台灣可以在東亞開創同性婚姻合法化先例​​,如此我們可以讓世界知道,台灣是“世界少數”幾個地方,不會因宗教引起爭端,也不否決任何“怪異”的人對愛與生命的權利。

  至於那個帥氣的美國商人,幾天后傳了條訊息給我,問我是否想要再出來“見見面”——很怪,對吧?

  作者簡介

  Eryk Smith出生於阿姆斯特丹,是傳教士父母的兒子,童年隨父母在歐洲旅居,之後回到美國。80年代早期,Smith家遷居到亞洲,住過香港、澳門、日本、內地,最後定居台灣。

  Eryk原本修讀神學,發現自己是無神論者後,決定不再問來世,而要當記者問時事。Eryk之前在台灣許多媒體任職過,包括《West East》雜誌和《中國郵報》,現在是台灣ICRT記者。

  他很不幸地在1995年就選擇了“史瑞克”當作中文名字——早在同名綠色怪物動畫上映前六年。

  Eryk目前與妻子Chloe Liu和兩女兒住在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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