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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01 20:52:41| 人氣346|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建中「布丁頭」爆紅 師生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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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髮禁 各校辯相難看

陳洛薇、韓國棟、陳惠芳/花蓮報導 2005-08-26 02:20

教育部宣布髮禁完全解除,嚴令各校不得檢查。人本教育基金會昨天公布上百件學生申訴案,學校仍以記過、強迫剪髮等手段威嚇學生,其中高達七成是台北市學校,還有三校表示「不剪髮就不能註冊」。人本呼籲全國學生,若被強迫剪髮,應要求學校提供書面處分、保留被剪掉的頭髮,做為提起告訴的證物。



人本昨天公布近兩周該會接獲的一二九件學生申訴案,以台北縣市案件最多,私校學生申訴比例也偏高。學校髮禁招數包括:「還沒收到公文,一切照舊」、「我們沒有髮禁,只有校規」、「媒體亂說,還是有髮禁」、、「是家長要求髮禁」、「髮型必須以民主機制決定」、「學生要有學生的樣子,只要不染、不燙、不抹髮膠、不作怪,留什麼髮型都可以」、「不給註冊」及「強迫剪頭髮」。

三學校 不剪髮不得註冊

以「還沒收到公文,一切照舊」要求學生剪髮的學校多達四十所,分布在台北市、台中縣市、台北縣、基隆市、台南縣市、雲林縣、桃園縣、新竹縣、高雄縣、彰化縣、嘉義縣。台中縣、雲林縣、屏東縣、台中縣市、桃園縣、台北縣、台北市有九校說:「教育部管不到我們」,髮式規範照舊。

北市南港高工、北縣鶯歌高職、桃園光明國中三校以「不剪髮不得註冊」強迫學生剪髮。北縣私立格致中學、振聲高中、國立仁愛高農、北縣二重國中、雲林縣立四湖國中等五校要求反髮禁的學生轉學。另有廿五所學校以記過、請人剪髮強迫學生剪髮。

反髮禁自治協會會長陳廷源和多名中學生昨天出席人本的記者會,呼籲各縣市教育局建立申訴管道,正視學生申訴並協助解決問題,「學校只能勸導學生,不能懲處學生,否則就是違法。」

已經將頭髮打薄、染成紅褐色的花蓮高工學生蔡承慈幸運多了,她表示,昨天上午返校,教官看到她的新髮型不但沒有責難,反而誇獎她。「作怪不等於學生很壞,只是有創意罷了!」她希望全國的老師都能理解學生的想法。

保留斷髮 透過管道申訴

人本代表吳麗芬呼籲全國學生,如果被迫剪髮,務必要保留學校的書面處分書及被剪掉的頭髮,做為申訴或提告訴的事證。也呼籲全國老師,要以說道理、聽意見的態度,透過師生對話形塑未來的新校園。

「反髮禁自治協會」昨天宣示,將發動百餘校學生會展開「修校規、廢髮禁」行動,依教育部頒布的解除髮禁應辦事項及流程新規定,由學生自治團體由下而上修改各校校規中髮式等規範。該協會強調,頭髮屬於個人,不容他人干預。

反髮禁自治協會會長陳廷源說,該會詢問教育部,確定全國各校上周都已收到公文,但仍有學校以「還沒收到公文,一切照舊」欺騙學生。

針對學校髮禁招數,反髮禁自治協會昨天提供一份「破解秘笈」給全國學生,呼籲全國學生動起來,破解學校爛招數,爭取頭髮自主權。

反髮禁 教學生自保絕招

協會網站提供教育部完全解除髮禁的公文影像檔,請全國學生下載之後隨身攜帶,學校如果再說沒看到公文,就拿出公文;學校不理,就向教育局申訴。學校如果說「不接受髮禁,你可以轉學」,學生不要同意,若已因此被轉學,可向教育局申訴,學校必會敗訴。

反髮禁自治協會呼籲全國學生,面對學校以「不給註冊」強迫剪髮時,應該去教育局或教育部申訴學校犯法,即使是私立高中職,除非招生簡章上明文「沒有遵守本校髮禁規定者不能註冊」,否則學校也違法,可向教育局或教育部申訴。

台長: -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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