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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5 17:17:27| 人氣6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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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7月起增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手機條碼讓你暢行無阻,你申請了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鼓勵消費者以載具儲存電子發票替代列印紙本電子發票,提升節能減碳效益,修正統一發票給獎辦法,增訂第3條之1明定開1千組至3千組之電子發票專屬獎項,每組獎金為新臺幣2千元。要如何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呢? 民眾消費時,只要使用特定載具,例如手機條碼、悠遊卡、icash卡或會員卡等,不索取紙本電子發票,而使用載具將發票資訊儲存於雲端,就能參加這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的抽獎。
該局說明,為便利無載具的消費者索取電子發票,財政部已於101年7月推出共通性載具-手機號碼,消費者只要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www.einvoice.nat.gov.tw)點選【申請手機條碼】,依指示輸入手機號碼及電子信箱提出申請,約30秒手機收到驗證碼簡訊後,再至申請畫面輸入驗證碼,即可產出一組專屬手機條碼;消費者可以自行列印並黏貼於隨身攜帶的個人物品上,購物消費時僅需出示條碼供店家掃描,即可儲存電子發票。另外,民眾也可利用手機號碼及驗證碼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便利商店之多媒體事務機(如ibon)查詢條碼儲存之電子發票號碼及消費明細,統一發票開獎後,整合服務平台會自動幫民眾對獎,若中獎會以電子郵件通知或主動將獎金匯入民眾所註冊歸戶之銀行帳戶,除節省民眾逐張對獎的時間,亦可避免發票遺失或過期之情形。
該局進一步說明,財政部除推出手機條碼成為共通性載具,以提升民眾儲存電子發票之便利性外,亦推出愛心碼捐贈發票政策,愛心條碼除可由社福團體印製發送外,民眾亦可自行至整合服務平台列印,於消費時出示愛心條碼或「口述」愛心碼,即可直接將該筆電子發票捐贈予社福團體,此舉讓捐贈電子發票更為簡便。民眾如以愛心碼捐贈社福團體的電子發票,或是消費時直接捐贈給社福團體的無紙化電子發票,亦包含在無實體電子發票抽獎範圍,中獎獎金會直接歸屬受贈的社福團體所有。

資料來源: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更新日期: 2013/8/5

台長: 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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