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與好友分享這篇文章

營利事業就股東權益減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限制盈餘分配部分,於限制原因消滅後應否列入未分配盈餘加項適用疑義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就股東權益減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於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未作分配部分,應列入限制原因消滅年度之未分配盈餘加項,計算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該局說明,依據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5項規定,營利事業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

新聞台: 板新聯合記帳士事務所 | 台長:板新
收件者E-mail:

請以分號區隔每個E-mail
例如:john@pchome.com.tw;mary@pchome.com.tw
信件標題:
與你分享這篇文章
訊息內容:
很精采的好文章!
如果你也喜歡,請轉寄給好友幫忙增加人氣吧!
您的名字:
板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