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因應我國於102年度與比利時簽署度假打工協定、101年度與愛爾蘭簽訂度假打工協定、100年度與英國簽訂青年旅行工作計畫、99年度與加拿大、德國、韓國簽訂度假打工協定,以及開放多年的澳洲、紐西蘭、日本度假打工,為了讓更多青年計畫至與我國簽定度假打工簽證的國家增加人生的經歷;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在100年度首度舉辦徵文類型大賽,獲得廣大迴響,曾經參與度假打工的學長、學姊藉由經驗分享,讓未曾加入度假打工行列的青年、對度假打工有興趣的青年以及即將進行度假打工的青年,透過經驗分享體驗度假打工過程中的喜怒哀樂。
今年度我們將舉辦第三屆我的國外度假打工故事徵文比賽,藉此增進青年對其他國家的了解,促進跨國青年交流,豐富自身閱歷,並擴展國際視野。
二、 主辦單位: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三、 參加對象: 具中華民國國籍,曾經參與過國外度假打工或對國外度假打工有興趣的青年皆可投稿。
四、 徵件時間: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9月15日止。
五、 參加方式:
(一) 徵文組:800-1200字之間(可上傳1-3張照片,各照片需含有圖說)。
(二) 請先下載「第三屆我的國外度假打工故事【徵文比賽】-申請書」,撰寫作品後上傳投稿。
(三) 請上「第三屆我的國外度假打工故事【徵文比賽】」活動網頁(http://iyouth.youthhub.tw/event/2013/index.php),上傳參賽文章,完成投稿。
六、 評選及獎勵:
(一) 評選小組由本署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負責評選作業。
(二)
評選標準:主題切合性(20%)、文章結構與技巧(40%)、文字情感表達力(40%)
獎勵:
第一名:1名,新臺幣10,000元等值新光三越百貨商品禮券。
第二名:1名,新臺幣8,000元等值新光三越百貨商品禮券。
第三名:1名,新臺幣5,000元等值新光三越百貨商品禮券。
佳作:13名,每人新臺幣2,000元等值新光三越百貨商品禮券。
名單公布:預定於2013年10月14日前公布。
(三) 以上入選名單除於青年署網站、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網站及「第三屆我的國外度假打工故事【徵文比賽】」活動網頁公布外,並以電話、電子郵件及公函通知。
七、 其他徵選注意事項:
(一) 參與徵選之作品,須為原創,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與者自行負責;如侵權確定,本署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勵。
(二) 參與本次徵選所投稿之文章不得重複投稿其他徵選、競賽活動,且曾入選之作品不得再次投稿。
(三) 錄取作品者需提供原始檔予本署,本署保留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及著作使用權,並得運用至各項公益宣傳、推廣、展覽、網站及本署出版時使用。且應就其投稿圖片、文字、肖像權,無償授權本署為業務推動之使用。
(四) 本署保留隨時修改活動相關內容(包含禮券金額)之權力。
(五) 若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得以從缺。
(六) 得獎人於通知後15日內未具領或回覆者,取消致贈禮券。禮券寄送地址僅限於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將由專人處理中獎事宜。活動結束將以網路公告、電子郵件兩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請參加活動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確認得獎資格,視同放棄。
(七) 得獎名單公布後一週內,將以E-mail或電話方式通知得獎者,中獎民眾需於期限內依據通知進行回覆。如因資料填寫錯誤導致無法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益。
(八) 得獎名單公布後,得獎者需依指定時間內完成身分確認,逾期或身分不符者皆視為放棄得獎資格,本單位得另行補抽遞補得獎者名單。
(九) 得獎者需確實填寫領獎收據,並附上身分證影本以進行領獎身分核對(外國人士提供護照),得獎者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次領獎身分核對使用且不予退還。
(十) 得獎禮券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後始得領獎。中獎人於兌獎時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承辦單位將於次年2月底前開具扣繳憑單給中獎人。如中獎人不同意提供資料或填寫相關文件視為自動棄權,將不具中獎資格。
(十一) 其他未盡事宜,於iYouth青少年國際交流資訊網站公告。
八、 聯絡人:
委辦執行單位:立紘資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人:第三屆我的國外度假打工故事徵文比賽專案小組 葉庭樺小姐
電話:02-23566366
電子信箱:iyouth@yda.gov.tw
主辦單位連絡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張惇惠科員
電話:02-23566258
電子信箱:cth@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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