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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香港的清算『BL』事件系列-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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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炮製加了工的事實?

2005-02-28 11:26 來源:《動漫線》05年2月號 作者:內木一郎

傳統的新聞報導講求客觀、中立。然而,不少資深的新聞從業員和學者,都承認在許多情況下,新聞報導難以做到絕對的客觀、中立。在記者對事物的篩選過程裏,往往已不知不覺地被他的意識形態影響著,因此最多只能力求客觀和中立。然而,有從業員和學者認為,只要報導能反映事件的真相,即使不能做到絕對客觀、絕對中立,也是可以的。不過,從這次《大學線》的報導中,大家都能發現報導裏的種種篩選,這些帶有明顯立場的篩選,使它的報導與真相有很多出入。

《大學線》第66期(2005年1月號)中的這篇報導,從標題、導語和內文首段,已明顯地誤導讀者,以為BL漫畫就是色情、淫褻甚至是變態的漫畫。這篇報導題為〈淫褻禁書唾手可得 女生沈溺男同志漫畫〉,有論者指“淫褻禁書”四字,證明《大學線》報導原意只是針對BL-H漫畫(BL-H漫畫即是色情淫褻的BL漫畫,H指色情)。可是,這個論點只是建基在“讀者預先知道報導背後的用意”之情況,而這並不是一般讀者閱讀傳媒信息時的正常情況。就算讀者對所報導的事物有所認識,也沒理由會預先知道報導者的原意。相反,一般讀者要理解標題所說的“淫褻禁書”是什麼時,很自然就會從標題裏找到的另一個屬於書刊類別的詞語──男同志漫畫。於是得出“男同志漫畫”等同“淫褻禁書”的理解,便很正常,也符合不少人眼中對同性戀有偏見、歧視的看法。

標題 導語 內文均誤導讀者

圖:一幅刊在第66期《大學線》第7頁的圖。該圖並沒放進《大學線》的網上版裏。圖的說明文字為:“BL漫畫內容涉及孌童、將性器官大特寫的情節。”圖的右上角部份是一幅狎玩男童的孌童BL漫畫。
  導語,又稱文首,指一篇報導中最開頭的一段。在大多數情況下,導語會簡單扼要地說明該篇報導最重要的內容,讓讀者可以迅速地對報導的事件,有簡單的理解。這篇報導的導語則是這樣:

  “踏進旺角的漫畫店,看見一種漫畫,封面大多是一個俊俏的男人抱著另一外型嬌小、樣子可愛的……男生﹗沒錯,那是男同志漫畫(Boy’s Love簡稱BL漫畫),內容除了描繪兩個男人相戀外,甚至有露骨的性交場面、性虐待(SM)、孌童情節……令人驚訝的是,這些漫畫霸佔店內近半書架,又沒有以警示字眼遮蓋封面,讀者不少是初中生,當中竟然有品學兼優的名校女生。”

  很明顯,報導的導語已把BL漫畫與色情漫畫混而為一。導語寫著:“(BL漫畫)內容除了描繪兩個男人相戀外”,使用“除了”一詞,表示BL漫畫““並不單單只有”什麼什麼,“還會有”什麼什麼”。於是,這句子的正常理解,就是:“BL漫畫不單是兩個男人相戀的漫畫,它還含性交、性虐待、孌童的情節。”

  如果真的像某些《大學線》成員在《In-Media》討論中所說,這句本來的意思,是要說出“BL漫畫有純粹繪兩個男人相戀的,也有涉及性交、性虐待、孌童等情節的”的話,那麼中大新傳院同學的語文水平,就不能不令人擔心了。“除了”這個連詞的用法,是小學中文科的課程!

  現在上任不久的香港中大校長劉遵義,更借“國際化”為名,在欠缺溝通和諮詢下,硬要把中文大學變成“英文大學”。以中文作優質高等教學的媒界、作學術研究語言的前人、先哲使命,似乎將被抹掉。中文水準、中文大學……教人莫不憂心。

  不說題外話了,我們一起看看內文的第一段(不計算導語):

  “BL漫畫是一種內容以男同性戀為主的漫畫,故事內容不單只描繪純真愛情,更會涉及男性間之性交,甚至性虐待、孌童等情節,而讀者群主要為中學女生。這些女讀者稱自己為‘同人女’。

  上一段用了“除了”,這裡則使用“不單只……更……”,更清楚地告訴讀者BL漫畫“唔係純真愛情咁簡單(並不是只有純真愛情)”,而是必定涉及性交、性虐待、孌童等內容。更進一步加深讀者對BL漫畫的錯誤理解。以一個能考進中大新傳院的大學一年級生來說,說她是“不小心連續犯下兩個嚴重的語文錯誤”,是難以說服人的。其實,《大學線》的網上版,刪去了一句刊在印刷版第7頁的圖片說明:“BL漫畫內容涉及孌童、將性器官大特寫的情節”。這句更直接地把“BL漫畫”與“孌童、性器官大特寫”畫上等號了。

混淆BL與BL-H 誤當同人女作腐女

  報導亦錯誤使用“同人女”一詞。“同人女”一詞的確曾被人用來稱作喜歡BL漫畫的女孩,因為這些女孩大多會在同人志圈子裏出現,尤其在日本。然而,同人界中也有許多不喜歡,甚至討厭BL的女孩,喜歡BL的女孩也不一定會畫和會喜歡同人志,在香港這情況也很明顯。因此,為免誤會,大家已把喜歡BL的女孩改稱作“腐女”,還原“同人女”的字面意義(參與同人活動、繪畫同人志的女生)。若是不熟識的外人,前來作採訪,之後有這錯誤理解,本來不是什麼大罪。可惜該記者又要自詡“我本身也是BL漫畫迷”,熟悉會令外人一頭霧水的“BL漫畫讀者慣用的術語”,卻證明錯誤頻出,這就是記者的誠信問題了!

  更荒謬的是,有個身份不明、自稱叫“老鬼”的人在《In-Media》上,罵批評《大學線》報導的人看不到自己眼中的大梁(但他的發言中,卻是處處維護《大學線》的報導,看不到《大學線》報導中比大梁更大的頂天巨柱)。“老鬼”的其中一個論點,是說:“對一個群體的稱謂是誰決定的?專家學者?還是群體中人?有沒有誰可以做或曾做一個BL迷對自身稱謂的統計?如果被訪者自稱為‘同人女’(原文第一個被訪者),我們是否要高高在上地稱其為‘腐女’?”

  專家、學者對一個文化的研究,不論有甚麼理論,是以該文化的實況為主。學者要使用的詞彙,若在群體裏已有約定俗成的稱呼,理應絕大部份與所研究的文化群體保持一致,除非學者要說的東西沒有已存在的詞語。至於“腐女”這叫法,已得到這個圈子、界別中人所習用,並不是一個“高高在上”的、由學者強加在群眾身上的詞語。即使第一個被訪者Edith真的自稱作“同人女”(為什麼老鬼可以這麼厲害,可以假設是第一個被訪者Edith說錯,而不是其它被訪者?),以求真為己任的記者就應當跟著錯下去嗎?就算記者在引用受訪者的直述句時,希望忠於原句,但也可以用括號加上夾注,或在文中其它地方說清楚。但現在,《大學線》記者卻是整篇報導都犯了這個錯。

  其它部份的內文及圖片旁的說明文字,都是把“所有BL漫畫”(即是包括色情的和不色情的)與“BL-H漫畫”混為一談。報導中出現“BL漫畫”這詞,一時是指涉“所有BL漫畫”,一時是指涉“BL-H漫畫”。好象在說信和中心內的BL漫畫、網上拍賣BL漫畫,或引述吳偉明博士的說話,是指包括了色情或不色情的“所有BL漫畫”;但報導Edith、Rei等名校女生個案,所出現的“BL漫畫”一詞就是專指“BL-H漫畫”。

個案篩選 嘩眾取寵 歪曲真象

  至於對女生個案的篩選,亦是十分明顯有嚴重偏頗的。這篇報導原文中,提及的受訪BL迷有5個:1、就讀港島區一間名女校中七,中二開始看BL漫畫的Edith;2、中文大學會計係一年級學生Yuki;3、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時裝設計二年級,看了四年BL漫畫的Ching;4、中四開始看BL漫畫,2004年會考考獲7優,正就讀中六的Rei;5、就讀港島區某一名女子中學,今年中七的基督徒小邱。

  可是,各人所使用的篇幅有非常懸殊的差異。Edith、Rei、小邱成為報導的焦點,她們的名校、7優會考生或教徒身份,都在報導被強調。這是利用大眾心目中“‘名校生’、‘教徒’就應當‘很乖’,應當會拒絕所謂‘不良’的東西”之意識形態,故意製造出對比,來令大眾產生了“BL漫畫連這些‘精英學生’都荼毒了”的恐懼,從而加強了大眾對BL漫畫的負面(而且是錯誤的)看法,甚至加劇大眾對BL漫畫的排斥和打壓。這點吳偉明博士早已指了出來。

  而報導的導言亦已說BL漫畫讀者““竟然”有品學兼優的名校女生”,煞有介事地用上“竟然”一詞。記者報導這三個個案人物時,亦每每用上“她卻未曾自責”、“教人驚訝的是”、“而成績優異的她”、“不認為沉迷BL色情漫畫不道德”、“她決定放縱幾年”等詞語,突顯“這數個個案人物看BL漫畫是異常的、不合常理的、不應該的”這個報導背後的價值觀。

  為什麼在報導中,Yuki、Ching只有各一句的篇幅?有趣的是,在報導原文中,Yuki、Ching是較有說出她們自己“為何”喜歡看BL漫畫,相反報導Edith、Rei、小邱的文字中,找到的主要只是她們“如何”開始接觸BL漫畫,是一個過程。只有Edith也在說她的篇幅中的最尾部份,說及她“為何”愛看BL漫畫。但Yuki、Ching兩個篇幅頗長的個案中,都是沒有披露她們“為何”愛看的。只問現象,不問現象背後的因由,這是否就是記者的視野?

  況且,報導說Edith看的大多是“激H”(即“極之色情”)係的BL漫畫,以及與同學分享男男色情光盤,在午飯時談論四仔(四級電影)內容。若報導屬實,到底Edith是一個BL漫畫迷,還是色情視像媒體迷?Edith是全篇報導中篇幅最多的、最“重點”的個案人物。但她到底是真正喜歡BL文化(包括了不色情的BL);還是只是喜歡BL-H;又抑或是喜歡色情視像文化(包括四仔和BL-H),但不喜歡不色情的BL?這個被《大學線》記者、編輯精心挑選出來的重點個案,到底是否真正的BL迷,原來是大有疑問的!然而,她喜歡BL中的“激H”係(少少H向的還不夠,要激H),又喜歡四仔電影,無疑是最能令一般大眾看成最“離經叛道”、最“刺眼”、最“被教壞荼毒”的個案,又最能令人覺得BL漫畫與色情視像是一丘之貉的、同類的東西。從這個角度論,《大學線》的確難以否認這報導裏的篩選,是有嘩眾取寵的意味。

  至於兩位以專家或專業人士級的身份,接受訪問的受訪者,都成為《大學線》製造“加工事實”的受害者。一位是吳偉明博士,他是研究日本文化的學者,在中文大學任教日本流行文化和另一些關於日本文化的科目。對於《大學線》的採訪,他用心地詳論解釋了BL漫畫的整個真象,叮囑《大學線》記者不要以有色眼鏡來歪曲這文化,豈料事與願遺,他的發言更被斷章取義。當漫畫迷看到吳偉明照片旁的說明文字:“吳偉明指漫畫商無所不用其極,以變態情節挽留日漸流失的漫畫讀者。”初時還誤以為這個博士沒有料子,與坊間不清楚這文化就胡亂站在道德高地狠批之輩無異。後來才知,這原來是《大學線》記者、編輯做的“好事”。

《大學線》記者如何誤導受訪者

圖:《大學線》記者給鄭家富觀看的BL漫畫,是一本含有孌童內容的色情BL漫畫。然而,色情BL漫畫只是BL漫畫中一個非主流的分支,含孌童內容的更屬少數。(eBay拍賣網會員everyme178攝)

  至於鄭家富議員,雖然是以專業人士的身份受訪,但他的職業是立法會議員,而不是漫畫或次文化的專業研究者。從報導中就可得知,他對BL漫畫的認知,全是來自《大學線》記者,他看的BL漫畫是《大學線》記者挑選給他看的那一本,他理解BL漫畫的銷售或“入侵”校園之情況,亦是來自《大學線》記者的口中。一個信任記者有專業操守的議員,就是這樣被《大學線》“放上臺”。偏偏《明報》報導是,還要說:“鄭家富曾看過BL漫畫,他估計漫畫內容‘已達2級……’”把鄭家富放上再高一些的臺子上,說得他好象就是BL漫畫的專家似的,卻隱沒了“鄭家富看的BL漫畫,只是《大學線》記者所提供的”這一點。

  那麼《大學線》記者到底選擇了什麼BL漫畫給鄭家富看?報導內文說的是“記者帶了一本BL漫畫”,照片中則看到那本是《被監禁的寶物》。《被監禁的寶物》作者是CJ Michalski,據網上資料,故事是關於野野村忍感到花菱堅吾少爺只當他是玩具而不高興,決定要離開堅吾,但……後文就不知道了。不過,在一個拍賣網裏的描述,賣者是這樣說的:“此書畫的人物不錯,可是內容是那種一天到晚只想做愛、誇張談愛(嘴巴很會高談闊論)的劇情,請小朋友不要下標,大朋友……您知道自己在幹嘛就好。故事有點小另類:走搞笑路線,輕鬆地看,笑笑就好!”而漫畫內亦含有小男孩當受君的內容,即含有孌童的男男故事。

  《大學線》記者挑選了一本孌童的BL-H漫畫給鄭家富看,可是有沒說明這只是BL漫畫中很特別的一種?還是對鄭家富說“這就是BL漫畫”,令鄭家富誤會所有BL漫畫都是如此?從報導中鄭家富的說話,可以找到答案。鄭家富說:“同性戀可以是單純感情,但這些漫畫內容猥瑣,孌童、肛交都有,根本沒有必要。”他說“這些漫畫內容猥瑣,孌童都有”,可以看到他已經誤信這就是BL漫畫的真貌。同時,若鄭家富知道BL漫畫有許多是不涉及色情、性交的純愛係,他會否說“同性戀可以是單純感情”,把BL漫畫排除在說“單純感情”之外呢?

  在這裡,相信大家難以不承認:《大學線》的篩選已誤導了鄭家富。鄭家富是民選議員,本身已沒可能在這類問題上不從教育、衛道的角度來看,難道你會期待鄭家富說出被家長視為“離經背道”的話,說:“這些有孌童、有肛交的BL漫畫很好看”?更何況鄭家富被誤導,以為BL漫畫都是這樣,有孌童、肛交,這些都是最易令人反感、令人覺得噁心的東西,就算是BL迷亦有不少不喜歡(甚至討厭)孌童的。又何況是像鄭家富般本身不了解BL漫畫的人?

  鄭家富照片旁的說明文字寫著:“鄭家富認為BL漫畫內容嘔心,荼毒青少年。”報導內文引了鄭家富的直述句:“禁書隨處可見”。這裡的“BL漫畫”及“禁書”,到底是專指“BL-H漫畫”,還是指“所有BL漫畫”?在這裡,我們已分辨不到了。因為鄭家富已經誤以為“所有BL漫畫”與“BL-H漫畫”是相同的。

  唯一做對的地方,是《大學線》記者在報導中說明,鄭家富是看過由記者帶的一本漫畫(即那本《被監禁的寶物》),然後作出評論的。有些“專業”記者會連這事實也不提,也許他們覺得受訪者的評語才是重要,但這樣就把受訪者由“被動理解”變成“主動理解”。這樣已是相當不同的了。

  《大學線》記者、編輯借用一個對該事物有誤解的人(而且這誤解還是《大學線》記者造成的)的口,來令讀者更相信BL漫畫都是變態的、令人噁心的,從而認同這篇報導裏站在道德高地、狠批BL漫畫的立場。有《大學線》成員在《In-Media》的討論上,批評專訪吳偉明博士的民間記者“借刀殺人”,要“擊倒”《大學線》。然而,到底是誰借刀殺人?


轉自皓日殿的<太陽的窩窩>:
http://www.wretch.cc/blog/rhrjcsbpaxe&article_id=11256284

台長: ☆羽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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