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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5 22:02:12 | 人氣31|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藝文賞析】當7次伴娘 老天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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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7次伴娘 老天有眼

聽說當伴娘的次數不宜超過六次,否則會嫁不出去,有鑑於此,我隨時銘刻在心,然而,我一時迷糊,竟又充當了第七次伴娘…

圖/余沛珈

 

 

 

 

 

 

 

 

 

 

 

 

 

 

 

 

 

 

 

 

 

 

只要不是生肖屬虎,而天資聰穎,生就可愛迷人的女孩,都有機會被遴選為伴娘。伴娘是新娘的良伴,角色重要,不是普通資質的人可以勝任,敝人頻頻榮任,誠是友朋慧眼,加上菩薩心腸之故。

第一次力挺好友
我是不怕死的人

聽說當伴娘的次數不宜超過六次,否則會嫁不出去,有鑑於此,我隨時銘刻在心,始終不敢越雷池一步。然而,馬有失蹄,人有失足,我一時迷糊,竟又充當了第七次伴娘,大意失荊州,誠天亡我也!回首伴娘路,夜深露重,伴娘生涯原是夢,忍悲回首,細數說從頭。

第一次當伴娘,是董仔與歐君的婚禮。董仔與歐君相戀近六載,偏偏董仔她娘不識相,以切斷母女關係要脅,硬要董仔嫁給電器行小開。吾友董仔也不好惹,豈能任憑宰割,於是她找到友朋中最有義氣、最不怕死的人,在下敝人的斗室,成了難民收容所。

經歷一番波折,董仔與歐君要結婚了,敝人能不義氣相挺嗎?伴娘生涯的起點於焉展開。

第二次又累又睏
像打完越戰歸來

第二次是燕子與楊君的婚禮,這次的伴娘行,差點把敝人折磨死。

當天早上六點到新娘家,陪新娘化妝吹頭髮,十點隨親友團從高雄坐遊覽車到嘉義;新娘向在嘉義的祖宗牌位磕頭後,又行色匆匆繼續北上,肚子餓僅能以車內準備的粽子果腹,種種不便不言可喻。到了下午三點多抵達台北三普大飯店,新人與兩個伴娘在套房內等候,不久,電燈泡伴娘與眼中釘伴娘識相退出,在飯店附近閒逛等晚宴開始。流落街頭的伴娘又飢又累又睏,比孤兒還不如。

晚宴後又搭遊覽車回高雄,在民族路下車時已是凌晨兩點。

我步行回家時,途中已有清道夫在清掃街頭,當狗吠聲傳進耳膜,我真想放聲痛哭,因過了恐怖的一天,猶似打完越戰歸來,於是發誓不再當伴娘。

第三次是阿桂與郭君。阿桂一向「安分守己」,突然說要結婚,讓人吃一驚。她那麼保密防諜,莫非是怕男友被搶?

婚禮十分鄉土,在台南鄉下舉行,可以看到豬舍雞鴨貓,以及狗羊牛馬糞,味道十足。坐在牛車上的一對佳偶,被幾個伴娘圍繞拍手祝福,連天上的白雲都駐足觀看呢。

我想洗手不幹都不行,第四次是芬與蔡君的婚禮。

蔡家是阿爸的舊識好友又是鄰居,蔡君與我同校又同屆,居然我們不認識,還勞芬介紹才知彼此;更氣人的是,蔡君風度翩翩,一表人才,連梁朝偉也沒得比。

我早成伴娘老將
當七次剩半條命

婚禮當天我散步到蔡家,陪新郎去把新娘迎娶過門,身兼伴郎與伴娘雙重任務,普天之下幾人能夠?這是一次時髦的婚禮,有敲敲打打的樂隊、有禮堂有錄影、有人致詞,原本敝人的演說也是節目之一,終因生性客氣,不敢掠美而打消,不過,從影帶裡的許多鏡頭,看得出伴娘閱歷豐富,是個沙場老將。

第五次下海,是樺與葉君的婚禮,伴娘「終於被迫」化妝了;原本天生麗質的人再上妝,能驅動千軍萬馬、傾國傾城更不在話下,嚇死人不償命就是了。

第六次跳火坑,是表姊的婚禮。表姊好不容易出閣,當表妹的豈能袖手旁觀?表姊平時嘮叨,結婚時本性難移,仍不忘對表妹諄諄教誨,令敝人身心俱疲,自家人的差事不好當,半點不假。

那要命的第七次不提也罷!抽屜裡當伴娘賞的香水、香皂一大堆,愈看愈心傷。第一次當伴娘的雀躍,經過數回繁文縟節的洗禮,沒死已剩下半條命。

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嗎?真的好心沒有好報嗎?傳言是真的嗎?我真的會嫁不出去嗎?希望老天有眼、明察秋毫。

【2008/11/05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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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長: 落葉之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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