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4-04-09 11:32:06| 人氣6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惡霸村長擊倒省高等法院: 中國農民焦元宏之死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轉載新華網發展論壇貼文]

今天請來的專家是中國政法大學的李顯冬教授。李教授和我們觀衆朋友可能還留有印象,在今年的全國人大上,“三農”問題成爲熱點,所謂“三農”指的是農村、農民、農業,那麽我們今天的案例就是發生在一位元農民身上的故事,讓我們先來一起關注一下。

  自家桃園無故被毀

  今年2月26日,農曆2月初7一大早,陝西省西安市郊區的沙河灘村上空彌漫著一股緊張氣氛,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不脛而走:村民焦元宏上吊自殺了!究竟是什麽使得50歲的農村老漢焦元宏采取這樣極端的做法來結束自己的生命呢?村民們暗地裏作著種種猜測,議論紛紛。

  據焦家大哥說,焦元宏又名焦長命,在焦家排行老三,是兄弟幾個中最能幹的一個。1988年,村裏有一塊賣沙後初步平整的土地向村民們招標,大夥兒都覺得地薄沙多,沒人願意承包,最後由焦元宏承包了下來,每畝地向村裏交10元錢的承包費,總共10畝地,每年共交承包費100元,合同期限20年,到2008年止。

  合同簽下後,滿懷熱情的焦元宏準備甩開胳臂大幹一場,他又邀請大哥焦元增和鄰居王平義合夥幹,于是3家人一起辛辛苦苦地收拾起這片沙土地來。施工剛開始的時候可真是艱難,焦元宏把沙地挖出一個個大坑,然後又一車一車的運來黃土填在坑裏,勞動强度可想而知。就這樣,在灑下無數汗水之後,焦元宏他們終于將原來的沙土地一點點地改良,幷在上面種上了桃樹,隨後他們又精心地剪枝、施肥、澆水,3年後,桃樹終于開花,結果了,很快收成就一年比一年好。

  看著自己辛勤勞動換來的累累碩果,焦元宏他們開心極了,在市場銷路最好的時候,一畝地能有兩三千元的收入。帶著對富裕生活的向往,大傢夥幹勁越來越足了。但是,天有不測風雨,時間轉眼到了2000年2月,也就是他們承包的第12個年頭,正是桃樹的盛果期時,他們剛剛給桃林施過肥,澆過水,眼瞅著紅艶艶的桃花就要開了,可偏偏這時灾難降臨了,他們的桃林一夜之間被人全部毀了。

  桃園被毀時,焦元宏他們3家人都不在場,據一位知情的村民說,桃樹是沙河灘村新任村委委員一組組長孫海龍帶著人用機器毀掉的。記者到村裏采訪時,孫海龍已經不在人世了,但是他當年爲什麽要這樣做呢?2000年,沙河灘村村幹部換届選舉,新的一届村幹部嫌焦元宏他們桃林的土地承包費每畝地10元,一年一共100元太低,加上他們的承包款又沒有及時繳納,村裏心懷不滿,就采取了這樣的行動來收回土地,準備以更高的價格承包給別人。

  然而,12年的心血一下子成了泡影,剛剛踏上的致富之路就此斷送,焦元宏不能接受這樣的現實,他覺得自己種地是有合同的,怎麽可以說收回就收回,連個招呼都不打呢?于是他决定找村主任問個明白,誰知村長强硬地說,反正我已經把樹推倒了,有本事你就告我去。本想村裏能够糾正一下錯誤,賠償一點損失,這事也就算了,沒有想到村主任是這樣一個態度,當時焦元宏複雜的心情可想而知。隨後,在他的遺物中我們發現了他這幾年寫的很多材料,糾紛剛剛發生後的2000年3月9日,他這樣寫到:是《土地法》《合同法》大,還是沙河灘村一隊組大。
法院判决難以執行

  爲了尋找答案,他决定去找法院,他覺得自己有合同在手,是占理的一方,打官司的話自己肯定能贏。2000年3月,農村老漢焦元宏走進了西安市未央區法院的大門,狀告沙河灘村委會要求他們賠償3家人12年的老務投資費用,以及果樹損失等12萬多元。但是,焦元宏他們與村委會的官司判决還沒有出來的時候,村裏就已經將這塊被毀掉的桃園承包給一組組長孫海龍的同學,另外一個村的村民孫戰軍了。

  這次的承包費是上一次的10倍,每畝地100元,承包期20年,從2000年8月1日起計算,承包人一次交清了承包費3萬元後,馬上又開始取土賣沙了。焦元宏他們12年流血流汗,辛苦經營的桃園就這樣毀于一旦。在當年焦元宏承包以後種桃樹的地方,現在已經成了一個面目全非的大坑,看不到任何當年能够種桃樹的痕迹。對于這樣的巨大變化,焦元宏流了不止一次眼泪,但是他幷不能改變什麽,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撫養長大的“孩子”死于非命。

  2000年的9月,焦元宏等來了他們與村委會官司的一審判决,鑒于沙河灘村已經將土地轉包給別人,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判决解除雙方于1988年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由沙河灘村委會及直接參與毀林的第一村民小組,賠償焦元宏等3家從2000年桃樹被毀至原合同期滿2007年年底的損失13萬多元,其中賠償焦元宏家的損失4萬多元。

  沙河灘村委會不服一審判决,上訴至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後駁回上訴,維持了一審判决。拿到判决書後,焦元宏很高興,在他的遺物中我們看到了一封當時他寫給法院的信,信中說:感謝你們人民的好法官,替我們老百姓辦了實事,維護了法律的尊嚴。

  土地被轉包給別人了,但理終于討回來了,于是焦元宏就向村裏要賠償金,但是村裏說要錢沒有,實在不行可以考慮再給他一點土地,但那片地是別人合同期內的地,而且也沒有履行任何交接手續,焦元宏覺得這事不保險,因此雙方一直沒有達成協定。向村裏直接要賠償金沒有希望,對于村裏所說的劃地賠償焦元宏又難以相信,無奈之下,焦元宏趕緊又東挪西借一筆錢,向法院申請强制執行,可是法院到村裏執行時,村裏還是說沒有錢賠償。在這種情况下,法院也無能爲力了。

  悲觀失望走上絕路

  2002年的10月12日,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向焦元宏下達了中止執行的裁定書,理由是村裏暫無執行能力,焦元宏不服裁定,申請繼續執行。他向村裏瞭解收入情况幷寫成材料提供給法院,記者在他的遺物中看到了很多他當年寫的這方面的材料。焦元宏一家5口人都在家務農,家人說打官司的訴訟費、果樹損失鑒定費、執行費等已經讓他們花銷了不少,就盼著能够執行回來些錢好貼補家用。

  後來,當焦元宏再去法院索要毀林賠款時,法院就讓他帶傳票給村主任,而當他與村主任二人見面時,有時又會出現衝突和摩擦,每次都搞得不歡而散。焦元宏家門前有一條路,一頭通往村主任家,一頭通向村外,他常常往返這條路上去法院或者村主任家索要執行款。2003年9月,焦元宏生前最後一次來到村主任家討要毀林賠時,雙方一言不和,又發生了衝突。這此衝突比以往都激烈,村長揪住焦元宏的領口將他按倒在地,村長妻子順勢抓撓焦元宏的臉部,現場一片混亂。

  家人說,這次事件過後,焦元宏的話越來越少,人也很少出門了。他到底在想些什麽,我們無從知曉,只是在他的遺物中看到了這樣殘缺不全的一段話:我的生命財産誰來保護?育林的辛苦,毀林的打擊,再加上索賠的艱難,使身心備受折磨的焦元宏徹底絕望了,終于在打贏官司3年後他選擇走上了一條不歸路。究竟誰應該爲這個老農民的死負責呢?是村委會嗎?村委會主任說不是他們不執行判决,而是手頭實在沒錢。

  村裏一直說自己沒有執行能力,真實情况又如何呢?記者在焦元巨集死後的第6天找到了村裏的會計,向他瞭解沙河灘村這幾年的收入情况。會計翻著賬本將村裏一年來的財務狀况一一向記者說明,算來算去,沙河灘村一年下來收入十幾萬元。

  看來,沙河灘村從2000年到現在每年都有不少的收入,但是焦元宏從2000年12月申請强制執行,到他上吊自盡3年多的時間裏,一共只拿到了8000元的賠償。焦元宏死後,在他的親屬的奔波下,法院又從村裏執行回來了2.6萬元錢。幾天後,當我們的記者又去法院采訪時,法院的同志這樣告訴我們這個案子雖然到現在沒有執行完,但是他們已經竭盡全力了,如果今後這個村子經濟發展的話,這個案子還會繼續執行的。

  主持人:李教授,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我們看到焦元宏和那個村委會承包20年沙地的協定,因爲村委會的換届而被終止,村委會的理由是承包價格太低而且兩年沒有交費了,所以解除了這個合約。這種解除合約的行爲它有沒有法律依據?

  李顯冬:農村承包它是一個合同法律關係,即使農民有欠費行爲你可以要求他履行合同,他不履行合同你可以讓人民法院來强制他執行。但是隨便摧毀人家已經成熟的果樹那肯定是侵犯人家合法財産的違法行爲,更是一種違約行爲。這個時候兩審法院判决他勝訴是有充分的法律依據的。

  主持人:從記者調查我們看到了焦元宏最後是勝訴,他拿到了勝訴的判决書,但是這個判决書帶來的喜悅幷沒有持久,因爲最終判决書似乎成了他手裏一紙白條,這也是促成他走向絕路的一個原因。

  我們看到兩次判决都是以焦元宏的勝訴而告終,在他勝訴之後的幾年時間裏,他跑法院300多次,花了3年時間,到他臨終之間却只拿到了8000元的執行費。當然話說回來,無論如何我們還是十分痛惜,焦元宏最後選擇了這種放弃生命的這種做法,我們似乎可以體會到他這種做法充滿了對生活的一種絕望。

  李顯冬:我覺得他好像已經不再是爲了一開始爭的那幾個錢的問題,他還有一個做人尊嚴的問題。

  主持人:他兩審官司都打贏了,但是爲什麽法院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鮮紅的國徽大印的判决就得不到執行,300次地往返于法院和自己家門,最後他心力交瘁,萬念俱灰,所以才萬不得已走了絕路。如果您是焦元宏,面對執行難的問題,您除了一次一次跑法院之外,您還能提出什麽建議和方式來解决這個問題?

  李顯冬:對于這個法院來講,我已經交了强行執行費,這個時候即使退一萬步講,村委會經濟上有困難不可能一次性執行,那也可以分期執行。難道非的要人死了,鬧出了亂子,我們才能够去執行嗎?而且既然是强制執行,那就是說不是它同意才能執行,而是說只要它有財産就要執行,現在你沒有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且你明爲强制執行,實際上成了協商執行,這裏面體現了法院沒有盡到爲民執法的責任。

------------

網友評論(溪韻): 鄉村幹部簡直就是土匪惡霸。難道“沒有錢”一句話,就讓法院執行官們沒轍了嗎?——要法院何用?養那些白吃飽們幹啥。國家能不能下大力氣狠狠整頓一下公檢法、大蓋帽們?

台長: Lukacs
人氣(69)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不分類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