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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31 01:07:21| 人氣10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司法不公..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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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大早起床..

就馬上去洗澡

準備跟爸爸一起上法院

搞了好久的罰單

搞到上法院

現在台灣的治安真的非常非常的差勁

無援無故被開了兩張罰張

記到家裡來

一張紅燈右轉另一張欄停不停 加速逃逸

看到這兩張

我覺得還瞞訝異的

警察欄我 我沒有加速逃逸過

妳他媽的我又不是沒錢付

結果去看了那天 

我居然載上班

並且還有不在場證明

法官居然跟我說

警察都出來證明的確有這台車有這顏色

一個警察服役1x年一個替代疫

兩位證人都說有看到一個年輕人騎的

真的很冤望..

我當天在上班 而且又是打烊班

下午2點到晚上11點

罰單時間是晚上6點半多

我都出示不在場了

法官跟我說 法律不完全是公正的

就是要我老百姓付錢

問我還要繼續聲明意義嗎?

我整個傻眼..

台灣的法律不是講求證據嗎?

你們罰單沒有照片只有一張手寫單

就要判我!

法官要我自認倒楣?

那我真的要無緣無故付一比3600元嗎

不是我付不起

我只是要環我一個公正

為了這3600我跟你一直申束花了我多少時間?

這些時間我可以賺的比3600還要多!

只要法律環我一個清白

難道台灣的社會就只有這樣?

老百姓都該死?我糙

你們這些所謂的公家機關

所謂的為國家做事

辦事情都辦這樣

這樣我們老百姓怎麼趕把生命交給國家?

垃圾 都只是垃圾!

老子我繼續跟你聲明意義到底

要請律師我也跟你們玩到底

花再多錢 我也只求一個清白

台灣的法律就只有這樣?!

難怪這麼多公共傷害罪!

台長: 新一代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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