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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6 12:14:57| 人氣49|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刑事訴訟法9/1大幅度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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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志安/新竹報導】
  我國刑事訴訟法大幅度修正,昔日在國外影劇中,辯方被告辯護律師和控方檢察官、證人、警察針鋒相對,交互詰問的畫面,九月一日起正式在台灣的法院上演。這次刑事訴訟法修正的內容偏多,包括第一審及證據等章節部分,做了大幅度的修改,影響訴訟程序頗巨,對於習慣於舊制的法官、檢察官、警察甚至律師或證人,都即將面臨重大的考驗。
此次刑事訴訟法的翻修,實為當事人進行主義,雖然旨在力求法官判決的公正及公平性及保障被告的權益及尊嚴,但對於一些特殊案例,如性侵害案件或一些「無資力」的弱勢被告,是否會造成性侵害的被害人將面對另一方的辯護律師的嚴厲詢問被害過程和一些令被害人覺得羞恥、難以啟齒的問題,而造成二度甚至更多傷害或因請不起辯護律師而敗訴的情況?值得有關當局省思。
對於九月一日施行的刑事訴訟法新制,讓人不免聯想,有錢判生,沒錢死路一條。由於台灣目前還未實施所謂的律師強制主義,如果被告未請辯護律師,單獨面對擁有豐富法律資源和常識的檢、警雙方,對於法律條文陌生的被告,根本毫無招架之力,有如待宰羔羊。新竹律師公會理事長羅秉成指出,此新制讓被告處於程序上的弱勢,因為即使是專業的律師,若不瞭解新制的運作,上了法庭想要反詰問都不太容易,更別說是一般平民百姓。
  何謂「交互詰問」?對於平民百姓有何保障?刑事案件在法院開庭調查證據時,可以由被告或辯護律師、檢察官分別對證人直接問話,使證人講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或是發現對方所舉的證人為不實的虛為陳述時,也可以提出質問,讓他的虛為陳述洩底而不被採信。因為進行問話時,必須遵守一定的程序,一方問完才輪到另一方發問,所以稱為「交互詰問」。到底證人所講的話是否可信,透過「交互詰問」的程序,加以抽絲剝繭後,事實的真相比較容易呈現,法院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決。
  羅秉成估計目前新竹市訴訟當事人委任辯護律師的比率大約在二至三成,照此比例看來,刑訴新制實施後,大多數的被告都處於法律程序上的弱勢,但新竹律師公會為了迎接刑訴新制,舉辦過四場模擬法庭交互詰問,讓律師群瞭解交互詰問的過程和應對的措施,目前公會內約有二十三名義務辯護律師,略顯不足,未來一年內應要倍數成長,方可因應市場的需求,因此公會正極力游說同業加入義務辯護,對於有需要義務律師協助辯護的民眾,除了強制辯護的案件外,擁有低收入證明的「無資力」被告,可以書面或口頭聲請指定公設辯護律師,如法官認為有必要時,也可主動指定辯護律師給被告。新竹律師公會為服務新竹地區有此需求的民眾,在每週五下午兩點到五點於新竹律師公會﹝新竹地院內﹞開設『平民法律諮詢服務』,視個案情況,推薦適合的義務辯護律師給予協助。
  刑事訴訟法新制九月一日施行後,對於習於舊制的律師,其口才辯護訓練的重要性便突顯出來,適者生存的環境將可提升和要求執業律師的資和質,對於民眾將是美事一樁。

台長: lochi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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