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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13 15:21:20| 人氣54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關於.生死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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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騎著摩托車到高院去聽為期第三天的蘇建和案。原本,在2002/12/6檢查官申辯時,雖然一直沒有直接的證據,缺乏直接的證人(因為被害人已亡,而唯一可以證明的主嫌王文孝又已在十年前被處死刑!另外證人王文忠的證詞,檢察官完全不採信!)但不可否認的,我開始懷疑蘇建和三人的清白──雖然我一開始的立場一直覺得這是個寃獄!

終於,在2002/12/9,我騎著摩托車到高院後,開始改觀!辯方律師指證歷歷這件官司在十一年多中,所有司法程序的荒謬性,從汐止警方違法闖入民宅抓人的那一刹那開始…,一連串荒謬的警察自身違法辦案程序。而後,蘇友辰大律師論述了整個案件審理所有違法點之後,甚至提到…劉秉郎本來的志願是念法律,但如今以身試法──以自己十一年多的青春生命來測試我們司法的正義性──而莊林勳,以前看到蘇律師時,都還會端茶問蘇律師要不要喝,但近來,看到蘇律師時,那眼神像是陌生人,他已經不認得蘇律師了!說到此處,蘇律師一度哽咽。他看著這三個年輕的生命,在司法的「陰影」下漸漸枯萎…他甚至指責檢查官,看著那積了十一年多的卷宗,竟然沒有察覺到其中矛盾之處,只是一昧的選擇性閱卷,完全沒有盡到一個檢察官該盡的義務!

最後一位結辯的辯方律師,舉了個例子,大概意思是說有艘軍艦在海上看到對面有個閃燈,於是艦長命令向對方閃燈,請他們右轉15度,否則二艘軍艦會相撞,對方在看到閃燈後,竟回了個訊號,希望艦長這邊右轉15度,以免相撞。就這樣來來回回二.三次!最後,艦長發出警訊了,說:「我是XX上將,請你們右轉15度,否則後果請你們自行負責」,此時,對方也發了警訊過來,說:「我是二等兵,這裡是塔台,請你們右轉15度,以免撞上塔台。」

一個艦長有那麼多的航行經驗,但在當下,卻判斷錯誤,而且錯誤的離譜!

這件刑案遲遲未能定案,當初的汐止警方人員,是否該負相當相當大的責任呢?蒐證不全,連這次本來要播放當初王文孝在汐止警局的口供都變成了不知哪宗車禍的口供內容!這是何等的荒謬??????

2002/12/9當天,蘇大律師在結辯時,以自己的性命來擔保三位被告絕對是無辜的。而另二位律師也指陳這整個案件荒謬到了極點。總結起來就是一個極為殘忍的兇手王文孝,二個受害者,三個無辜的死刑犯。

從十九歲到三十一歲,我們可以過多少璀璨的生活?

但有三個人,手銬和腳鐐跟著他們在看守所中,待了十一年又一百多天。我突然想到控方律師居然提到:大家看看他們三個人長的樣子,就是他們才會做出這種血沫橫飛、慘絕人寰的案子(大家看看這律師的素質,居然用了「血沫橫飛」!而且還以長相來污辱人!三個人被關
了十一年多,誰還期待他們是穿西裝打領帶相貎堂堂?)。三個人,除了共同蒼白的臉孔之外,蘇建和184的身高,在他父親死後,目前只剩51公斤;而莊林勳,似乎有了被害妄想症(這是今天〔2002/12/12去看蘇建和時,蘇建和說的〕)。

今天(2002/12/12),我和一位朋友到了土城看守所去探望了蘇建和,他六十一年次,這是個與我們接近的年齡。他說他在獄中,看到那些年輕的孩子犯罪入獄,都會勸他們要行善不要做惡,但他又提到他無法接受新世代那些太任意的價值觀!他說:「我們都是舊人類了!」我聽了是啼笑皆非啊!他還說,如果,如果他能出獄的話,如果人權促進會願意收他的話,他想去人權促進會工作,因為太多人權沒有受到保障。但如果,如果是一個不幸的結果,那他願意成為司法改革的炮灰,只希望司法的正義能夠彰顯,能夠改革好!

我,沒有看法,但對程序正義一事,我覺得有維護的絕對必要性。否則,難道每個人都要像王迎先那樣從橋上一躍而下,以死證明自己的清白?如果我們的司法落到這樣的程度,就別再提所謂的民主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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