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的時候,我們都唸過「木蘭詩」。關於「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的解釋,我覺得內含的真實意義,其實是這樣的:
男人都喜歡腳踏多條船,從這條船跳到那條船。因為總是跳來跳去,你永遠分不清他到底愛誰,所以稱之為「腳撲朔」。女人眼睛都纏到蛤仔肉,常常被騙或是被拋棄。因為總是看錯男人、錯信壞人,不懂分辨好壞,所以稱之為「眼迷離」。
最近因為無聊所以翻翻「西洋哲學」。裡面提到:柏拉圖認為要是能夠對美的本質,發出真實的愛慕,那就是愛。我覺得哲學之所以偉大,在於你明明知道那都是屁話,卻想不出更好的話來反駁。
我就看過很多人,愛上了壞男人(女人),明明知道對方不好、受盡了折磨,卻還是無法自拔的愛著對方。容易被難以到手的東西吸引,進而產生了愛慕遐想,也是人性很可悲的一點。那些到底是不是愛,我仍然沒有答案。
這篇日記只是隨手打打,沒有要褒誰或是貶誰的意思。也許最近有點憤世嫉俗、有點迷失方向。因為發現了很多事情的是非對錯、值得與否、以及存在的價值,也許並不是我當初所以為的那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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