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的誠實,真的是一種美德嗎?
科學上,無法被清楚定義的東西時無法被討論的。因此。為了方便討論,以及混淆視聽讓眾人誤以為我是個受過嚴格科學訓練的哲學家,我們就把「誠實」定義為「傳達與自己所知事實相符的訊息」吧。
聽起來實在不夠屌。沒辦法,我既不是唸哲學的,也不是科學家。
我們都聽過某人如何痛恨謊言恨不得把說謊者全部送進地獄施以各式酷刑的故事。然後事隔不久,我們發現原來某人也會說謊。
我們都曾經大喊受騙上當,控訴某人隱瞞真相欺騙我們,而且不禁懷疑自己是否是世上唯一誠實的人。
然後發現,在某些情況之下,我們有時候似乎不得不隱瞞一點真相。
通常「說謊」是最後一步。一般的情況是,我們會先試著含糊其詞誤導對方,祈求對方不要聽出異樣,所以到時東窗事發我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我又沒說謊!」
同樣是扭曲傳達出去的訊息,「含糊其詞」符合「誠實」的定義,而「說謊」畢竟是「說謊」,萬惡不赦,人人得而諸之。
看來「殘缺遮掩的誠實」比「直截了當的謊言」更高段。同樣的出發點,同樣的效果/結果,世人的價值判斷卻截然不同。
「If you can’t be honest, be vague.」(「沒辦法誠實的話,就試著含糊其詞吧。」)
在美國唸書的時候,有個日本朋友。他雖然個性有古怪之處,但不失為好人一個。只是他感情上似乎不是很順遂,每次喜歡上的女生都只願意跟他當「好朋友」。
有次他很沮喪地問我:「我應該沒那麼糟吧?以外表來說,我至少算普通(average)吧。」
我告訴他,他有很多優點,只是這些優點需要深交才能發現。而且他外表沒那麼糟,至少算普通。
我說了謊。
我很清楚,不管以東方西方同男異女的審美觀來看,他絕對是below average。
這是「不得不說的謊言」第一類:善意的謊言(保護對方)。
或許我應該轉移話題,「你至少算普通。」那一句可以不用講不是嗎?不講的話,我就不會被冠上「說謊者」的罪名。
只是我們都遇過轉移話題失敗的場面,我們都有不願看到對方受傷顧左右而言它最後對方識相地噤聲默語的尷尬經驗。傷人不利己的「誠實」,不知道算不算一種美德?
就好像去人家家裡作客,雖然房屋破舊空調故障連招待的菜色都凡善可陳,可是人家畢竟很盡力地招待你了。這時,對於「這個菜好吃嗎?」「不好意思空調壞了。」這類的招呼,你是要回以善意的謊言:「還不錯啊。」「沒關係,不會很熱。」還是誠實的「不合我的胃口。/不好吃。」「好熱喔,可是冷氣壞掉也不是你的錯,我就忍一忍吧。」?
「沒禮貌」或許符合「誠實」的定義,卻令人厭惡。
「不得不說的謊言」第二類:社會性謊言(保護自己)。
有時候,即使不是善意的謊言,說謊仍然會是我們的最佳選擇;或者說,是唯一選擇。
這是我的親身經歷。
有次,美國的朋友回台灣,剛好南下,就順道來找我。
我帶他們去看赤崁樓,去五角船板喝茶。談得很盡興。他們談起晚上準備去高雄玩,然後去KTV唱歌,力邀我一道去。
心裏開始掙扎。那時,我一個禮拜上班五天。為了應付每天不斷滋長的業務,我每天自願加班工作超過十二個小時,甚至有時工作自動延長到週六日。如果跟他們去高雄,隔天一定會很累;只是想到一分別就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見,不禁有些難過。
於是當下決定,陪他們去高雄。大不了,隔天搭一大早的火車回來就好了。
唱歌唱到一半,身體莫名其妙地越來越不舒服。自幼就小病不斷的我,知道自己大概是感冒了,隔天「可能」會很嚴重的那種。(當然,一切都還只是預測。)我朋友看我臉色不好,問我要不要早點回去。
那時候已經過午夜了。火車早就沒了,也不可能叫我朋友開車送我回台南。更何況,再唱一個小時就結束了。我說,沒關係,反正也難得。
愛逞強的我,等回到他們住的地方,已經是頭疼欲裂。
我開始想,是不是該請假?
請了假,會造成老闆跟老闆娘的困擾。老闆看不懂中文,老闆娘也不熟悉公司裏的檔案資料;我請了假,整個公司就要停擺。(整個公司就三個人,我,我美國老闆,還有台灣籍的老闆娘。)
不請假,拖著病體去上班,要是把業務處理得不好,後天還是得自己一個人默默收拾善後。
冷靜想想,公司龐大的業務是長期抗戰;自己身體沒照顧好,可能會間接地把公司給拖垮。請假顯然會是比較明智的抉擇。
但我也明白,請假會給公司帶來麻煩。
於是,我決定讓老闆自己決定。去或不去,就看老闆意思。
那時已經凌晨三點,不是打電話的好時機。我該早上起來再撥電話嗎?我不知道老闆什麼時候起床。如果我傳簡訊,老闆應該起床後就馬上看得到吧。這樣,至少老闆跟老闆娘還會有一些緩衝時間;畢竟老闆娘在外縣市大學教書,常常不在台南。
當然,我也想到,凌晨三點傳簡訊跟老闆請病假,實在匪夷所思。尤其是人在高雄,跟朋友在一起。再笨的人也要疑心這是一場騙局。
因為共同為公司奮戰,我們三人早就生出了革命情感,無話不談。尤其是,大概繼承了重視「信任」的文化價值,我老闆一直是個很肯傾聽別人煩惱,幫助我們解決各式難題的友善美國人。
我想過,隔天早上起來再臨時請假,會使得整件事情聽起來更可信。只是,我本來就不是裝病,幹嘛要刻意增加事情的可信度?要是到時他們到我家探望我,才真是糗了。
何況,要是真的需要我,我就是拚死也會趕回公司效命。
所以我決定,寧願儘早告知,讓他們有多一點緩衝時間,也不要早上起來才臨時丟一顆炸彈。
於是我傳了一封簡訊。大意大概是,我感冒了,明天可以請假嗎?如果真的不行沒關係,反正不是什麼大病。真的需要,我就去上班。
沒想到,老闆娘馬上回電。(也許是他們剛好還沒睡?)
她先是問候我情況如何,我一五一十地把情況跟她說。然後她教我不要擔心,明天好好休息。
隔天上班,老闆一見到我,馬上把我帶到一旁,語重心長地對我說:
「我知道你為公司付出很多,我們也一直很感謝你。你每天主動加班,我們看在眼裡真的很心疼,也很感激。如果你需要放假,你可以儘早跟我們說,我可以早點跟她調度好時間,請她幫你代班。只是,昨天這樣突然地請假,實在讓我們很困擾。畢竟,她也是有自己的工作。尤其,凌晨三點不睡覺,跑去高雄玩,然後傳簡訊跟我們說你生病了要請病假,實在是不太合乎邏輯……」
後面他說什麼,我也記不得了。依稀記得的是,我試著跟他解釋。而我,只看到老闆的眼神彷彿在說:「我之前自己開過三家公司,你這點伎倆我會不知道嗎?」
想想,其實不能怪我老闆,如果我是他,對員工講的話絕對不會只是如此輕描淡寫。他做出的判斷,邏輯完美,也合乎常理。
只是沒想到,我的誠實對雙方都造成了傷害。
老闆對我的信任打了折扣。
我對老闆的信任也打了折扣。
如果我當初早上起來再臨時打電話到公司,甚至在電話裏咳兩聲,不就沒事了嗎?
這樣一件小事,讓我想了很久。我的誠實跟自以為顧全大局,造成雙輸的局面。
這整件事,有些小小的巧合,有些小小的際遇,纏成一團誤會塞在我的嘴裏,讓我百口莫辯。
無論記不記得,我們都曾經因為不想解釋而隨便應答,事後卻造成雙方誤會;或是一些湊巧碰在一起的巧合,造成不諒解。
譬如,跟情人說自己一個人上街去看電影買東西,巧遇故友,於是兩個人開始閒聊。
過幾天,情人跑來質問你,那天陪你逛街的到底是誰?你不是說自己是一個人去逛的嗎?
惱人的是,追究起來,你出門前說的的確跟後來發生的事實不符。
然後,情人質問你對方是誰,你/他是不是喜歡過他/你?是不是你前逼?
這時你腦海裏想,到底是要誠實回答友人確實跟自己有過一段曖昧,還是乾脆說是普通朋友?
根據經驗,前者招來的只會是無止境的猜忌跟後來不斷的疑心。
回答後者,沒被發現,就什麼事都沒有;要是被發現了,招來的還是猜忌跟疑心。
你會選哪一個?
顯然真實人生的習題不會有標準答案。前者,是自討苦吃的誠實;後者,是背水一戰的謊言。可是不論選擇說謊還是誠實,你對這段感情的忠誠不會減少一絲一毫不是嗎?
可是啊,情人的眼裡容不下一粒砂。坦誠以對,換來的絕對不會是好聲好氣;隱瞞事實,你有一半的機會換取和平,一半的機會導致世界大戰。
如果是你,你要不要賭?
以前的我,遇到說謊者真是恨不得把對方生吞活剝。後來想法轉變,因為不想把六十億人,包括自己,生吞活剝。
有時候,你很難理解,為什麼他/她要說謊。
正如同很多時候,他/她無法理解你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無法把事實全盤拖出。
單純地把世界分成分成黑白分明的「誠實善/謊言惡」顯然太過天真。
執意地把自己歸到「誠實善」,然後把世人全部推到「謊言惡」的圈圈則是昧於事實。
我想起心理學說的,人發現自己的錯誤,常常歸咎於外在環境;看到別人的缺失,往往咎因於當事人的內在性格。
絕對的誠實真的是一種美德嗎?
有些實話是不能說的。或者應該說,講出來大家都會變成輸家。
有種誠實,損人不利己,要它何用?
你,誠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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