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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 張碩文遭罰1萬元

time時代周刊time時代雜誌 前立委張碩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涉嫌妨害公務案時,認為證人前立委張碩文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向法院聲請裁罰;北院近日裁定張碩文罰鍰新台幣1萬元。可以抗告。裁定指出,北檢認為有傳喚張碩文出庭釐清...

新聞台: 魏百桓的部落格 | 台長:larryk2304n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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