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冷,多數時候會成為寂寞的催化劑。
從小父親便告誡我,只要脖子不受寒,保暖工作便成功了一半。於是我從某年的冬天起開始收集圍巾。不同材質、款式及顏色,積極學習多種披戴、糾結的方式,讓它們安安分份或有形有款的纏繞在頸上,冷風再怎麼吹,也透不到心坎裡。
但是圍巾主動不會要求週末夜晚來一頓溫馨晚餐,所以我只好發展出另一種週末新情趣:騷擾我周遭善心的情侶檔們。
於是無端端的,一張雙人桌上就多了一副我的餐具。我成了原有照明外,在場的最大瓦數燈泡之一。
還好,朋友們都不介意,大方邀約我或接受我的邀請。
所以三人晚餐的畫面會是:異性戀的情侶,或者男男情侶或女女情侶,再加一個我。
這時候不得不稱讚,台北其實是個很友善而自由的都會。你很少會感受到旁人質疑的態度或眼光,也不需要為了選擇你的所愛而感到抱歉或妨礙到誰。一份自在的愛情,才能讓兩人真正有機會去探尋幸福的核心。
我戴著我美麗的圍巾赴約,分享愛侶們在我面前毫不掩飾的濃情蜜意。同時間,我感到溫暖滿足並跟著微笑。我感動於這樣的幸福,沒有性別區隔與傳統束縛,單純而坦白的呈現在我眼前。
我把我的想法告訴K,我認為在這個世代,異性戀者已不佔有完全的優勢,真愛難尋的比例,也許異性戀大過於同性戀。
很快的我就被K駁斥為胡說八道,於是暨“good kisser and bad kisser“的話題後(詳情請見Eternity留言版),K與我再度有了關於愛情的分歧意見:
異性戀者比起同性戀者更容易找尋到真愛?
根據我深愛的影集Ally McBeal當中提到,驗證眼前的他是否為真愛可用以下三件事情來評量:
一.試著想像和他一起養育一個小孩的情況。
二.試著想像你們坐在火爐前,共同討論人生、一部電影或一本書的情況。
三.試著想像你舔舐著一塊在他肚臍上的奶油。
也許這三項試題能夠被廣泛的解讀為兩人的價值觀、心靈層面溝通和性關係。
而當我誠實的用來檢視我和我曾經擁有過的伴侶時,其結果淒涼的,沒有一個人,在這三項試題中,讓我全都舉上畫○的牌子。
當然愛情不是建立在兩人相互踐踏、評估或與他人的比較上。因為我相信當男人用同樣的準則來衡量我時,我也一定錯誤百出。
但究竟我們該心動幾次?愛過多少回?犯下多少錯?痛得多深?學習怎樣程度的麻木後,才能在以上三項試題中,回答出完美的申論,過關斬將勇奪高分?
所以我願意用我失敗而挫折的情感關係,來證明真愛與性別無絕對相關。
異性戀者充其量不過是有較多的機會一而再再而三的證明自己其差無比的判斷力。
朋友們總很貼心的安慰我:妳只是比較倒楣,剛好身邊的同性戀友人都很幸福快樂,而妳總是挑錯男人!
很誠實。但有點殘忍。
彷彿這會是道詛咒般,成為我隨身攜帶的標籤。
**寫於200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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