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五日 (星期日)
經過兩個月的休息和治療,手腕和手臂的傷,好像終於有點好轉,希望很快可以重新攀爬。
還沒習慣姐姐不在身邊的日子,沒人陪我聊天,逛街或看電影之類的。自己一個人,偶爾,還是會覺得寂寞。
阿俊不再經常找我聊天,我從他輕描淡寫的話語裡,猜測他的近況。他曾經提過在煩惱如何增加收入,怕以後去玩的錢會不夠。接著他將近兩星期沒聯繫,再出現的時候,他說是最近開始兼職,很累,連跟朋友去看電影的時間都橋不到,而再過些日子就得開始計劃裝修房子。
他在忙結婚的事情。
『這個月底,我去日本,有沒有什麼想買?』
吭。我頓了一下。
我以為,就算我從來沒有開口說白,我們不應該再見面,他都應該清楚。
總是,一廂情願的,我以為。
『我想不出來。拍些風景照吧,我想看風景。』
說完,馬上就覺得傷心,是的,我不應該再見阿俊。
或許是我多心,
我總覺得他沈默了一會,才說『喔,好哇。拍多些,呵。』
莫明其妙的,我忽然想說對不起。
阿俊,快半年沒見他,到了現在,聊天的時候他依舊用著我的暱稱,看著他『傻吁,傻吁』的說,心裡還是覺得被撩動。
我不想失去阿俊,難道,無論如何,真的,都會是一種強求嗎。
就像我跟阿傑。
強求。
我一直記著,阿俊跟我在「小時光」裡說的一番話,說,現在都已經跟他愛的是誰無關,而是決定跟誰在一起比較有關,他以後會安安分分,不再三心兩意。
然後,我也會記起阿傑,我會細細回想我們在一起那三年裡頭的生活,以及後來那段糾纏不清的日子。
他們,都不愛我。
那些,都不是愛。
“Nothing drives you crazier than your own thoughts.”
媽說,他都已經要結婚,我不應該跟他再聯絡,要是被他的女朋友知道的話,心裡一定很難受。
再問,我是不是不捨得。
我想哭。
阿俊選擇的是她,由始至終都是她,他的愛情,從來都不曾屬於過我。
“If he is not doing anything to keep you, then why are you fighting to st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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