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上個月(2013,4,9)我寫信至內政部警政署信箱報案至今,發生幾件事,值得記述~~~
街頭驚魂
四月二十一日,我在網路上發表"那是什麼口味的蜜茶",過了兩天左右,大約下午四,五點鐘,我和淑玲自圖書館騎著腳踏車返家。就在我們行經高雄市明誠二路與自由二路交叉口時,因為紅燈停下。在等待的同時,我們注意到對街的人行道上站著一個警察,面對著我們的方向。
我們原本以為那是個維持交通的警察,但當號誌變綠,我們往前騎去,越來越接近那個警察時,才覺得有些不對勁!
第一個奇怪的感覺就是--這個警察太矮!(絕對低於一百六十公分)
第二個怪異之處就是--他戴著口罩!(警察可以戴口罩嗎?是不是不合規定?)
第三,他的服裝似乎不太像是平常我們在街頭上所看到的警察制服(好像沒有臂章),而且皺巴巴的,既不整潔也不筆挺,還鬆垮垮的,很明顯是一套不合身的衣服。
這個矮小的警察,站在路口,動也不動,將帽簷壓得很低,口罩戴得很高,只露出兩隻閃爍不定的眼睛。或許是我們注視的眼神令他有些不安,他的左手抬起來,輕拉胸口上的鈕扣,似乎在整理衣服~~
就在我們經過他面前時,他一面瞪視我們,一面將右手伸向腰際的佩槍,緊握住槍柄~~~~~~
隨著他的右手移動,我這才注意到他的佩槍,看起來似乎比我們平常看到的警察佩槍大得多!裝槍的皮套並沒有上扣,不像一般執勤的警察!
我睜大眼睛,難以置信地注視他的右手。。。。。
這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在車水馬龍的街頭,一個警察,在我們經過他面前時,竟然將手按在槍柄上,似乎準備拔槍射殺我們!!
我們的距離太近,發現不對勁時已經太晚,根本無法閃避!就在這幾秒鐘的瞬間,我只能緊盯著他,注意他是否有下一步動作---拔出槍來,朝著我們發射---
不知道為什麼,他按槍不動~~~我們騎過去了~~~
再回頭,那人已消失無蹤!!
驚魂過後,仔細思索,我們認為----
依照常理判斷,這個人絕對不是真的警察,而是一個假冒警察的歹徒!!
這個歹徒如果開槍,不論我們有沒有受傷,當他逃跑時,每一個目擊者,都會以為那是一個警察~~~歹徒當街犯案,還要嫁罪給警察,行徑十分大膽猖狂!!
為什麼這個歹徒最終沒有開槍?或許因為我們注視的眼神令他心虛,臨時改變了主意;也或許歹徒本來就只是想站在街上,角色扮演,製造假象,讓我們誤會--警察想殺害我們!!
我和淑玲雖然不聰明,也還不至於如此愚蠢,認為現今的台灣,會有警察當街無故殺害路人--而且是兩個騎單車的女子!
顯而易見的,這又是緊鄰我們兩邊的歹徒鄰居耍的把戲!
這批直至今日(2013,5,22)仍然不停止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非常擅長將自己的犯罪惡行嫁罪給別人~~就連他們不知從哪裡生出來的小孩,都要誣賴到我們兩個完全不認識他們的女子頭上!!~~~這麼大的謊言都敢說,由此可見他們的膽子有多大!
連警察都成為他們嫁罪的對象,除了可以肯定歹徒很囂張之外,似乎也顯示--警察在這批長年謀害我們的歹徒心目中,並不具有多大份量!!!
急駛轉彎車
自從我和淑玲再度去報警,數度以各種方式表明,希望警方開給我們三聯單之後,行在路上,好幾次差點發生車禍。雖然以前也常有此種狀況,但是最近較為明顯的是--總是遇到"急駛轉彎車"!
雖然交通規則似乎規定,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但是有好幾次急駛的轉彎車(汽車或機車,汽車的比例較高),就在我們要穿越馬路時,呼嘯轉彎,自我們面前駛過,險些將我們撞倒~~~
還有原本靜止不動的車輛(汽車或機車,汽車的比例較高),在我們行經其後時,突然加速倒退~~~~
我們知道這世上有許多歹徒慣常製造車禍,加害他們欲謀害的對象。交通事故是種"意外",可以很輕鬆地解決歹徒的問題。
我們兩個(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女子)很早以前就成為這批竊聽歹徒做壞事的目標,生活原就暗潮淘湧,險象環生,所以我們會"一直"很注意,很小心,在各方面~~~~~
顛倒國
四月十三日,當我們正想將寫到警政署署長信箱的信件內容貼到網路上時,左新圖書館的電腦剛好當機,網路無法連線。於是我們兩人有些著急,彼此討論商量,我們的報案內容及因應方法~~~
這時,有一位同樣在使用電腦的年輕男子,忽然走到我們身旁,以責備的口吻激動地說---如果你們做的是好事,為什麼要報警?!
這句聞所未聞的話著實令人驚詫!仔細打量這高瘦男子的神態,似乎有些異乎尋常~~~~一個精神狀態正常的人,應該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我們猜想,這個人十之八九是個兼職的007,被這批長年謀害我們的歹徒唆使,洗腦,挑撥,以致於腦袋出了問題。
這批歹徒鄰居為了將自身的犯罪惡行合理化,美化,總是造謠他們在做好事,非常不知羞恥!無故加害陌生人,欲置陌生人於死地是好事嗎?竊聽跟蹤破壞陌生人的名譽是好事嗎?造謠和陌生人亂扯齷齪關係是好事嗎???~~
對於小偷和強盜而言,偷竊搶劫當然是"好事",他們做這樣的"好事"當然不會去報警!只有遭遇到這樣"好事"的受害者才會去報警!!
如果妳們做的是好事,為什麼要去報警?!~~~
這句話讓我聯想起多年前所看的一篇科幻小說----
地球人坐著太空船,在一個不知名的星球登陸,受到外星人熱烈的歡迎。地球人很開心,經過漫長的星際旅行,終於降落在一個友善的星球。於是他們接受外星人熱情的擁抱,還彼此親吻,以示友好。接著外星人擺上盛宴,宴請地球人;就在這時,地球人驚訝萬分地發現,外星人拉起衣服,露出下半身,以類似我們肛門的器官開始進食;有些外星人吃完東西,就在一旁,以頭上的嘴巴排瀉出大便~~~~
原來地球人所親吻的,不是外星人的嘴巴,而是肛門!!
這批長年竊聽跟蹤我們的歹徒,就像是這個科幻故事中的外星人--以嘴巴吐出糞便,不斷污衊毀壞我們的名譽,他們製造一個又一個的謊言謠言,在暗地裡將我們鬥臭~~~
而被他們收買,或被他們挑撥蠱惑的人,就像是小說中的地球人--以嘴巴親吻外星人的肛門,卻渾然不覺其臭!!!
* 本篇文章若有"不雅"的用詞遣字,尚請不相干的讀者見諒!因為這批歹徒所做的惡事,所造的謠言太過齷齪骯髒,不堪不雅!!!如此不雅的惡行,實在很難以"優雅"的言詞形容!
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陳約伸與孫淑玲的住址)
緊鄰我們兩邊的鄰居都是日夜隔牆竊聽,跟蹤,污衊我們名譽的歹徒。他們破壞我們所有的工作機會,斷我們的生路,以慢性謀殺的方式,欲置我們於死地!!而我們完全不認識他們,也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暗中謀害我們!!
他們所犯的不只是竊聽罪,也不只是誹謗罪,
他們真正犯的是--殺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