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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19 01:50:56| 人氣31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吃狗肉的韓國人很可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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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最近很多人都會收到這封轉寄的信件,標題是:「請注意!韓國人吃狗吃貓之惡行」。我收到兩封,一封是來自一位非常愛狗的朋友。

的確,當中所附的圖檔是有點血腥,但說實在,比起什麼切頭的吃大便車禍的還好一點,看圖片讓我想起台灣傳統市場的豬肉攤。

想起豬肉攤就想起看過的一篇文獻,是Marshall Sahlins(被翻成沙林斯)所寫的「食物作為象徵符碼」,裡面提到美國人對食肉行為的界定,也就是什麼肉可以吃什麼肉不能吃的那種概念形成,是依據動物跟人的關係來定層級的。例如,牛肉是可以吃的,但跟牛差不多的草食有蹄的動物--馬,在美國吃的人至少比起吃牛肉的人來說少多了(就算有,也不敢說吧)。至於狗,那就更不用說了,美國是狗的天堂呢!

美國人認為:牛本來就是要給人吃的,而馬呢,是養來賽賽跑啦甚至養來刷刷毛寵愛一番的;至於狗,很多家庭已經將自家的貓狗視為家裡的一份子,一起吃飯,一起睡覺,甚至名字上還冠上家裡的姓,什麼陳來福、林咪咪的。這就是界定層級的不同。說明白一點,人們會替家裡的貓狗取名字,跟貓狗聊天說話玩耍,卻少有人會替牛跟豬取名字(電影那個不算現實狀況啦)或跟牠們聊天說話一起睡覺等等。

追究起來,只是各民族的人對肉類食物的界定範圍不同而已,不只韓國人吃狗肉,中國人也吃狗肉的啊,不是嗎。要說是惡行,應該說這些吃狗肉的人不應該去偷別人家養的狗,要吃要販賣也應該自己到狗店買狗回家,或想辦法找到種狗交配出自己要的一黑二黃三花四白,品質也保證得多。

不太清楚這封韓國人販賣狗肉的信件原始發信處是哪裡,好像是國外保護動物團體吧。如果今天韓國人可以這樣公然販賣狗肉,那我猜想,狗,在他們民族對肉食界定的範圍中應該是屬於「可食的」。假定韓國有專門的肉狗養殖場呢?國外的保護動物團體是不是顯得有點管過界了?

要尊重這世界上不同的民族的人,我想,可從尊重其他民族的飲食習慣做起吧。

就像回教徒不吃豬肉,因他們覺得豬很髒。我猜,回教國家的人會不會互相傳的MAIL說:你看!這些國家的人多噁心啊!吃豬肉呢!!

台長: 雞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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