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喜歡白色。
因為太容易弄髒。
如果真的讓我選,
我會選擇黑色或是紅色。
小時候,姑姑家的巷子,
總是有著許多花,
有白色的茉莉、紅色的玫瑰、粉色的鳳仙,
還有總是輕碰就會閤起來的含羞草。
白色的茉莉總是讓人特別喜歡那個獨特的香味,
也總是讓人隨手就把花,輕易的摘下。
然後,就會成為桌上芬芳香氣的來源。
那麼簡單又隨意。
紅色的玫瑰,則是讓人遠遠的觀看,
身上的刺讓人不敢徒手去觸碰,
深怕一不小心就傷了自己,
也弄散了花朵。
而我,卻喜歡去看玫瑰,
就算被刺傷了,
也是哈哈大笑,然後把刺折下。
不知道何時,
我總是被定位成乖乖牌,
除了上課、補習,就是回家,
在家從不讓人擔心的乖孩子。
如果不是那些年妹妹的叛逆,
我想,我仍然會做家人期待下的樣子。
我從來,就不想當白色的茉莉,
也許我覺得我不是那樣的純真。
我寧可自己是紅色的玫瑰,
至少我保護了自己。
曾經有人說,
我某些時候的個性,很野。
野的定義在哪?
我不懂。
我只是想要當自己。
二十歲的我,很簡單。
二十一歲的我,把那個簡單的自己弄丟了。
二十二歲的我,則變成了自私的人。
三十歲的我,看著這些年的改變,
我知道,我只是那不起眼的含羞草,
默默的在看似開放卻讓人無法接觸的生活中,
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