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也不喜歡Pablo Picasso,覺得他持「才」凌人,看過了Anthony Hopkins飾畢卡索的Surviving Picasso (1996)更是多了幾分厭惡,當年到巴黎那難找的畢卡索藝術館,看了呂振光提及他那把畫改完又改的錄像,看不出什麼愈來愈好的必然來,佢既唔似也不會願「貶」此為是製造trace或layer的手段,覺得作狀之極,天才神話就是這種人製造出來的,大家要「『怪』藝術家」,大家就『怪』佢好了。記得在GoEttingen歌德學院最後一天就是拉大隊到市政廳看他的版畫展,又是那些縱慾的題材,印象中,只有那些感覺Classical的裸體人像每次遇上也覺不太賴,有點份量感,另在電視看過一個專輯講述其創作Guernica展前展後所為,也還有些骨氣,於是也一直想給他一個機會(用我以前的想法,在用Borofsky在藝術史上替代他之前),叫自己看過評論多都讚賞的Richardson的畢卡索傳記才好下決定,但厚厚的幾冊你唔鍾意的人的傳記,事實上你又怎會拿起來看?只記得Adam Gopnik在New Yorker的書評的副題:The Great Modern Master who never was.一直很合自己的心水。扯了一堆對畢加索的想法,是因為當在看牛宏寶的《西方現代美學》一書時,忽然覺得畢卡索的被重視有他的道理,原因他正是把藝術從美和祟高的評鑑中徹底的走進了「醜」的領域,據作者云:「醜就是非理性生命力爆發出的『魅力』。畢卡索的繪畫是這一形態的典範。」這本來是Les Demoiselles d'Avignon一向的解釋,但不知為什麼,放在現代美學的發展脈絡,就好像立時補了Baudelaire的「惡之華」的繪畫下聯一樣,給自己當頭棒喝。醜於是瞬間變得理直氣壯,但針對牛宏寶的說法,這種合理化會否反是一種理性化?至於和波特萊爾(或本雅明筆下的波特萊爾)的自我邊緣化意識相比,則畢卡索連夢想也俗氣得多,也是在這點上,我根子裡就是不願去把畢卡索放到藝術史或美學史裡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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