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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10 19:29:59| 人氣22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小小疏失? 還是官民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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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疏失? 還是官民疏離?


聯合報今日刊載資深媒體工作者-高源流(澎縣馬公)報導說,我很想把司法院牆上掛的天平拿下來,把法官的身分和被性侵少女的人格,分放平平的兩邊秤一下,看看天平是朝那邊傾斜?


從司法院處分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的案件看,這個天平是往法官這邊傾斜,被性侵少女的人格輕得微不足道。


台灣公務體系,包括司法在內,長期以來都存在一個高高在上,自外於民眾的心態,總認為在朝為官,總是比平民百姓高一等。長期在這種體系長大的官員,不會體恤平民百姓的感受還是小事,最令人不齒的是,他們遇事還可能官官相護。


在官官相護環境下的公務員,自然不懂得什麼叫謹慎從公,反正出了樓子,有機關擋著,再怎麼樣,鐵飯碗照捧。日昨爆發的BURBERRY真假品風波,就是最新的一例。


海關懷疑某進口商輸入的一批BURBERRY男用內衣褲可能是仿冒品,照常理,應該檢送查扣的實品,送比較具公信力的單位鑑定。但是,海關卻隨便用一張商品的照片,送交性質上屬當事人一方的台灣BURBERRY 公司鑑定,把進口商送交法辦。很多人要問:海關的官員為什麼這麼草率從事?答案很簡單:官員不把人民的事當成事看。


法也是這麼回事。宜蘭地方法院法官陳嘉年,審理一件少女被性侵害案件時,沒有依規定傳喚社工員到庭協助,也未注意到受害少女在庭訊時的感受,讓少女覺得受到二度傷害,一度有了輕生之念。對這樣的錯誤,儘管法院院長認為嚴重,但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的諸位法官,卻認為只是小小的疏失,僅決定口頭提醒陳法官注意一下而已。


我也想提醒司法院諸公,陳法官此舉絕對不只是小小疏忽而已,而是法官心中沒有存在人民的感受,尤其是訴訟當事人的感情。我認為,陳法官如果真的只是因為案件繁多,而一時忘了傳喚社工員到庭,他可以在很多時機,補救他這個疏失。


陳法官只要心存被性侵少女的感受,他應該可以在審判庭一開始的時候,就發現沒有社工員到庭。


在這個時候,陳法官就應該對應傳到庭的各當事人及律師表示歉意,並說明為保護受性侵害人的心情,應傳喚社工員到庭協助,才能繼續庭訊,然後諭知另定庭期再審理。


從司法院對陳法官的從輕處分,我們可以強烈感受到法官們離人民的感情很遠。


哎呀,你看,這是馬英九所說的司法改革?看倌,改革改了三年多啦,還是老樣子,司法院還活在「侏儸紀公園」裡頭?只看到「大恐龍、小恐龍」一堆,除了已搏版面「恐龍法官」外,還有大堆「恐龍法官」還沒出籠?哪天出籠,那還得了,大地震喔!


(2011-06-10)
Corner from 聯合新聞網

台長: jan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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