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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22 14:57:55| 人氣447| 回應3 | 上一篇 | 下一篇

答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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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碩士論文答辯,共有五位同學參加。我被排在第一個,是福是禍,我不清楚。一位做老師的準答辯同學跟我說:「第一個,老師要求會特別嚴格,就好比我們改學生作文,先改的幾篇都會改得特別仔細。」當然,所謂「仔細」,於學生未必是好事--如果學生想要的只是高分。我咀嚼著她的話,並用自己的經驗印證,又似乎頗有道理。

幸好,我是在答辯完成後才聽到她這番言論的,否則必然更加緊張。

答辯前的一整天,我一直叫自己不要緊張,我也以為自己做到了。你看,我手心沒有冒汗,手沒有震,呼吸不見得特別急速呢。我是這樣安慰著自己。

然而,我準備離開住所的停車場、駕車前往學校時,我竟然繞過了出口而不自知;到了學校,泊好車,向答辯場地出發,走得老遠時,才問自己:你鎖了車沒有?噢!原來真的沒有,就連車匙都漏在車內了。

這種心理狀態,是否適合答辯?

但當然,要過去的始終都會過去,我還是參加了答辯,我還是捱過去了。

事後想來,太多地方可以表現得更好,不過算了,都過去了,追不回了。

感謝邵老師的指導,感謝大家的支持,沒有你們,我的論文一定不能完成。

我承諾會繼續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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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陣子我總在想:怎樣才算真正懂得愛?

時下不少人似乎都太愛自己,並借「愛人」之名去滿足自己,其實那些人愛的,都只是自己。自私的愛,最終不會得到快樂吧?

正鑽牛角尖間,網路上遇上穎,跟她談及這些,她便跟我分享一段《聖經》:

「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燄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燄。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雅歌8:6-7〉

「真正的愛情,要謙卑,只有謙卑,才能看到對方的付出,然後才會懂得為對方付出」,「愛不等於佔有」,「愛是先求對方的益處」,穎這樣說。

太有道理!這層次的愛,才是真正的愛!

欣,您懂愛,我有幸遇上您,是我人生最大的福氣!

願天佑懂愛的人得到愛、不懂愛的人學懂愛!



圖片出處:
http://photos22.flickr.com/33107449_0092c37a12.jpg

台長: 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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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講的自私的愛,最近看著朋友們我好明白,好有同感似的...
2008-08-24 01:35:28
版主回應
嗯!這真可惜。
2008-08-26 23:44:41
大頭其
首先恭喜你通過了碩士論文的答辯...
這次進來你的新聞台...除了想看看你的新作外...
還有就是想告訴你...年多前我的新聞台轉載了你的文章「學生的面具」...
這幾天竟然有一位網友在我的新聞台留了言...
所以想請你...亦即是原文作者到我的新聞台看一下...順便回應一下也可...哈...謝謝...
2008-08-26 21:46:20
版主回應
謝謝你的祝賀,也謝謝你的引用文章!
留言我看了,也回應了。
以後多交流啊!
2008-08-26 23:46:33
雪曦
hi 陳生,很久沒有上來了,也很久沒有見你說真的,有點想念你(很想念你的中文課呢,真希望你可以再教我們呢?)
今年我加入了中文學會~很棒,有很多好像很好玩的活動(會教我們中文跟日文的分別、教我們雕陶章等)真的很期待呢!
2008-09-12 22:29:42
版主回應
嗯!很久沒見呢。
哈!加入中文學會了?真好,活動好像很好玩啊,好好投入吧。
2008-09-12 23:01:18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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