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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8-31 05:07:39| 人氣4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我們不得不選擇愛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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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一派的存在哲學喜歡談論“不得不選擇”的自由,所謂“doomed to be free”。這當然與芝加哥學派經濟學領袖弗里德曼喜歡談論的“選擇的自由(free to choose)”有所不同。後者看重的是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法被剝奪的選擇自由,“無法被剝奪”,那是因為人有意志自由,意志總可以選擇自己的意向。可是談到意志自由,就又接近了存在哲學“不得不選擇”的自由,因為個人“被拋人社會”,陷入“雙重緊張”的個人歷史過程,只好憑意志選擇個人歷史的方向,活出一點“意義”來。

把弗里德曼所說的“自由選擇”與薩特所說的“不得不選擇”聯繫起來,那是我自己的看法。我問過弗里德曼,他是不同意的,他覺得和那些法國哲學家們毫無共同之處。儘管有他的這個“不同意”,我還是想爭辯說,我們生活在一個幾乎沒有選擇的社會裏,我們每日所做的大多數事情都是社會預先安排好期待我們去完成的。哪裡有選擇的自由呢?好像盧梭說的:“生而自由的人卻處處被套上枷鎖”。我們越是年歲增長就越感到枷鎖重重。另一方面,我們越是年歲增長就越是意志堅強。這兩件事情似乎說明一個道理:自由選擇其實是自由意志在選擇。

不論如何,商務印書館做了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重印了弗里德曼和他妻子的名著《自由選擇》。細心觀察弗里德曼一生的貢獻,你會發現,他做的主要事情是“社會”的,而非“學術”的,儘管他是學術巨匠。他以學術地位從事自由社會“鬥士”之活動,產生了巨大和深遠的影響。《自由選擇》是他畢生演說活動的頂峰,也是他全部著作中最打動人心的。自從他和髮妻羅莎開始在電視台作《自由選擇》序列演說以後,他們就成了美國以及西方世界家喻戶曉的人物,以至英國王子查爾斯在女王的船上初次見面就認出了他們(參見他們1998年4月出版的自傳《兩個幸運的人》)。

《自由選擇》是芝加哥“右派”與哈佛“左派”之間的辯論。這場辯論的結果,是加爾佈雷思淡出美國社會,十二年以後,雷根得以開始他的“保守自由主義”革命,二十年以後,整個“社會主義陣營”開始崩潰。你或許要爭辯說,是“人的存在決定人的意識”。可是我總喜歡反過來說,“你怎樣信仰你就怎樣生活”。弗里德曼無疑改變了人們所信仰的東西,而人們觀念的改變元疑會導致人們生活世界的變遷。

關於“自由選擇”我還可以說得更深些,不過已經寫在其他文章裏了,這裏大致談那裏的結論:(1)自由選擇常常並不意味著幸福,相反,許多人難以接受選擇的“自由”,因為這自由給他們帶來太沈重的責任,他們寧願讓政府或者父母來承擔替他們選擇的責任;(2)自由選擇給選擇者帶來的責任之一是,維護他人的自由選擇的權利。對古典自由主義者來說,這是比自由選擇更加重要的立場。

總之,自由選擇體現的是人的“人性”,生而自由的人,雖然處處被套上枷鎖,卻意志堅強地選擇了自由,並且更加意志堅強地選擇了維護他人自由權利的道德承擔。在我們這個充滿關於“自由”的混亂看法的時代,我真心希望年青朋友們讀讀《自由選擇》。

晚輩批判:我們有不照政府規定愛台灣的自由嗎?

台長: 月光漫畫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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