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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5 11:27:50| 人氣113|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愛情受騙控訴文 小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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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受騙控訴文 小心被告

一般民眾常常誤會只要講的內容是事實,就不會成立誹謗罪,其實這只對了一半。依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從法條前半段規定看來,好像的確只要講的是事實,就不會成立誹謗。但重點在後半段的「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這句話的的意思就是只要傳述的內容涉及他人的私德,無關公益,即使是事實,還是會成立誹謗罪。而感情上的劈腿,甚至婚姻外遇行為,一般在法院的認定中認為這種男女私情都是屬於「私德」,而無關公益。今天這位男子並不是公眾人物,行為沒有受大眾公評的必要,所以即使他真的腳踏多條船,拿出去講還是會構成誹謗。

台長: 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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