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h購物| | PChome| 登入
2009-10-29 06:55:03| 人氣118|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馬胡會 黨對黨? 國對國?

推薦 0 收藏 0 轉貼0 訂閱站台

《北社評論》馬胡會 黨對黨? 國對國?

◎ 曾建元

隨著馬英九總統復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何時以黨主席身分,利用該黨與中國共產黨合辦的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場合,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主席兼中國共產黨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見面,又再度成為近日的熱門話題。

兩岸簽訂和平協議,是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胡錦濤〈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的第二點共識,並且於二○○七年被列入國民黨政策綱領,作為馬英九競選第十二任總統的政見,現在自然為國民黨政府所準備推動的重點政策。馬胡會可以是兩岸協商和平協議的起點,也可以是和平協議的完成。

馬英九如果有意推動兩岸高峰會,則他必須認清一個前提要件,即他是中華民國的總統,代表的是全體台灣人民,執政黨主席的身分只是給他和胡錦濤一時方便,他千萬不要天真地以為國民黨是執政黨,就可以取代政府的功能,從而代表台灣簽訂兩岸和平協議,並迴避國會的監督。如果他搞不清楚自己的身分和兩岸外交禮儀及台灣內政處理上應有的分寸,馬胡會和兩岸和平協議就不可能得到全體台灣人民的支持與祝福,也不會有人期待其會為兩岸與各自內部帶來永久的和平。

自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制憲建政、中華民國終止動員戡亂,以台灣為主體展開修憲,兩岸早就脫離了內戰狀態,形成各自擁有特定憲法法域的特殊國與國關係,故而兩岸和平協議不可能是政府與交戰團體間的停戰協定,一如當年中華民國的〈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雙十協定〉),更不可能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協定,一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十七條協議〉),兩岸和平協議只能是特殊的兩國間的和平條約,至少要如同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和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之間的〈兩德關係基礎條約〉(Treaty on the Basis of Intra-German Relations),始能為兩岸關係的正常化在國際法上建立基礎。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中華民國的尊重、馬英九總統的自重,是今後兩岸和平發展的一切前提。

(作者為中華大學行政管理學系副教授)


台長: 嘟嘟
人氣(118) | 回應(0)| 推薦 (0)| 收藏 (0)| 轉寄
全站分類: 社會萬象(時事、政論、公益、八卦、社會、宗教、超自然) | 個人分類: 專欄 |
此分類下一篇:攏是為了ECFA
此分類上一篇:牛雜與馬統

是 (若未登入"個人新聞台帳號"則看不到回覆唷!)
* 請輸入識別碼:
請輸入圖片中算式的結果(可能為0) 
(有*為必填)
TOP
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