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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05 21:56:00| 人氣277|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給-----------挖掘我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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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裡耶穌說:"因為人不結婚的理由很多;
有些人是生來不適於結婚的;
有些人是人為的原因不能結婚;
另有些人是為了天國的緣故而不結婚;
能夠接受這教導的人就接受吧!"
 
EX:太監(閹人,eunuch);這個字可更廣泛解讀成太監(閹人,eunuch)之外的許多種人.
         比如:不孕的婦人.外國宮廷的官員.術士.祭司.神父.和神職人員等等!
 
所以耶穌早明確告知,異性戀婚姻並不是每個他的門徒一定要有的生活準則了!
也就是說耶穌早在新約那個時代,便承認並且接受了婚姻之外的生活型態了.
在初代教會的教徒,皆和耶穌般慈愛,滿心歡喜!
並且是張開雙臂,喜悅的去接納"所有的人"喔!
甚至是一些沒有名字的朋友們的避風港口勒!
初代教會的教徒讓這些人在世界各角落漂泊累了,隨時可以回家!
 
能在天父的"愛"裡面,"重新得力"!這才是天父的"愛"!!
也是天父對真心深厚的情感與生命連結的畢生期許!!
 
所以;
(天父對所有的人都平等看待,只要是敬畏他;行為正直的人.無論屬哪一種族,祂都喜歡!)
<徒10:34-35>
 
天父創造人時也包括創造人的性頃向.若非由祂創造,人便沒有性慾.
由此證明:
性是與生俱來與被造原委源出一轍!
 
所以:
我覺得宗教對沒結婚的人不能有性慾等要求,否則視為"罪"!!
那不是與我們所認信的信經成了"自相矛盾"了嗎?!
 
人的認定已經把基督的使徒的:"福傳",早已整個人為化了!
 
這跟"性",就光說"性";還不是說"頃向"喔!~~~~完全拉不上一點關係...
 
如果:
天父的創造硬要壓制才能成為神職人員...
這就和最早的宗徒也有妻小不已"本末倒至"了嗎?!
 
我一生只想有個家
過著平平凡凡生活
 
但是每次的愛情被拋棄的人都是我!!
每次承諾都是假的每次愛都是七年~~~~~~~
 
原先,我以為;
已經註定我倆的靈魂是為彼此而生!共守等待!
 
如今;我只能淌著眼淚...
 
因為;我所能接觸到衣襟上被親吻的痕跡,
            皆是塵封的記憶...
 
給-----------挖掘我心的人.....
單薄的我有所隱情?!
 
再禁不起一支腥血的羽毛輕輕劃過~~~~~~~~~
 
難道是我自己的一束紅玫瑰的糾纏?!.....
讓睜眼看著玫瑰的人,也看看它的刺!!.......


 

台長: 店小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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