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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30 04:36:00| 人氣25|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望春風,舊恨添新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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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春風,舊恨添新仇!

文 / 李修鑑

三月廿七日下午,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上,
泛藍舉行的群眾集會上,陳盈潔、孫翠鳳領導群眾高歌「望春風」,
再次凸顯外來殖民統治者醜惡的心態。

先父李臨秋於一九三三年創作的「望春風」,
本基於為父權社會下的少女寫出追求愛情的情懷,
與政治毫無關連。
卻因為具有「台灣獨立」理念的人士,於「二二八事件」後流亡國外,
每逢集會總是先唱「望春風」以慰藉思鄉之苦。
「望春風」隨即被當時國民黨政府派駐海外的「抓爬子」報回台灣,
稱之為「台獨」的國歌,而遭禁唱。

如今,國親兩黨的集會活動上,反而以他們從前下令禁唱的歌,來鼓舞群眾的情緒,
這種行為,無意自打嘴巴。

從「著作權法」的立場,
陳盈潔、孫翠鳳的行為已構成違反「著作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之「公開演出權」,
其行為應受該法第九十二條第二項罰則所訂: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伍拾萬元以下罰金。」

基於維護法律尊嚴,本人鄭重要求,陳、孫二人於三月三十日之前,
向「台灣音樂人著作權人聯合總會」補辦公開演唱「望春風」之法律手續。
否則,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2004/2/29 自由時報 第15頁 自由廣場)

台長: 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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